源见“陈蕃榻”。表示礼贤待宾。明徐渭《钮大夫园林》诗:“镇悬高士榻,能赋大夫家。”
身躯、四肢、毛发、皮肤这些从父母那里继承下来的东西,不敢随便毁伤。 古人认为这是子女所应遵循的孝道。语出《孝经.开宗明义章》:“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邢昺疏:“身谓躬也,体谓肢也
《书.益稷》:“娶于涂山,辛壬癸甲。”孔传:“〔夏禹〕辛日娶妻,至于甲日,复往治水,不以私害公。”后因以“辛壬癸甲”谓一心为公,不计私人利益。清邹容《涂山》诗:“辛壬癸甲今何有?且向东门牵黄狗。”并列
源见“樊素”。借指侍妾、歌姬。唐白居易《别柳枝》诗:“两枝杨柳小楼中,嫋嫋多年伴醉翁。”【词语杨柳】 汉语大词典:杨柳
源见“支床龟”。谓受困不得志。清曾国藩《地用莫如龟》诗:“从短翻弃长,惜哉支床足!”
《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戊己校尉,元帝初元元年置。”唐.颜师古注:“甲乙丙丁庚辛壬癸皆有正位,唯戊己寄治耳。今所置校尉亦无常居,故取戊己为名也。有戊校尉,有己校尉。一说戊已居中,镇覆四方,今所置校尉
同“佽飞斩蛟”。宋苏轼《送李公恕赴阙》诗:“愿随壮士斩蛟蜃,不愿腰间缠锦绦。”
《搜神记》卷一“徐光”:“吴时有徐光者,尝行术于市里。从人乞瓜,其主勿与。便从索瓣,杖地种之。俄而瓜生蔓延,生花成实。乃取食之,因赐观者。鬻者反视所出卖,皆亡耗矣。”此事又见北齐.颜之推《还冤记》。这
比喻坏东西集中在一处,可以一网打尽。《三国志.魏志.鲍勋传》:“帝大怒曰:‘勋无活分,而汝等敢纵之!收三官以下付刺奸,当令十鼠同穴。’”主谓 比喻把坏人集中一处而歼灭之。《三国志·魏书·鲍勋传》:“勋
《艺文类聚》卷五〇“职官部.刺史”引谢承《后汉书》:“百里嵩为徐州刺史,州境遭旱,嵩行部,传车所经,甘雨辄注。东海金乡、祝其两县僻在山间,嵩传骃不往,二县独不雨。父老干请,嵩曲路到二县,入界即雨。”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