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昭公六年》:“锥刀之末,将尽争之。”末:尖儿。“锥刀之末”比喻微小的利益。后因以“锥刀之末”为微小利益的典故。唐.李延寿《南史.任昉传》:“竞毛羽之轻,趋锥刀之末。”《明史.齐之鸾传》:“陛下
见〔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
同“持螯把酒”。清 毛莹《玉芙蓉.寿金伯维六秩》词:“雕龙手,持螯拍浮,拼得个拥红炉稳做醉乡侯。”【典源】《艺文类聚》卷四十八引南朝宋·何法盛《晋中兴书》:“ (毕) 卓常谓人曰:‘右手持酒卮,左手持
《三国志.魏志.明帝纪》裴松之注引《三辅决录》曰:“伯郎,凉州人,名不令休。其註曰:伯郎姓孟,名他(或作佗),扶风人。灵帝时,中常侍张让专朝政,让监奴(掌管家务的奴仆)典护家事。他仕不遂,乃尽以家财赂
同“兰味”。宋李曾伯《沁园春.饯税巽甫》词:“赖交情兰臭,绸缪相好;宦情云薄,得失何知?”【词语兰臭】 汉语大词典:兰臭
同“蛮触交争”。赵朴初《读朱委员长泸州诗敬作》诗:“旧时袍泽同盟侣,化为蛮 触争蜗涎。”
宋.杨亿《杨文公谈苑》载:宋开元八年,宋军围金陵,南唐后主李煜遣徐铉入朝,请求缓兵,宋太祖对他说:“江南亦何罪?但天下一家,卧榻之侧,岂可许他人鼾睡?”宋.岳珂《桯史.徐铉入聘》:“国(南唐)初三徐,
源见“八花砖”。谓人在翰林,仕途得意。宋 赵善扛《宴清都.饯明运兄县丞荣满赴调》词:“八砖步日,三雍奏乐,送君云路。”
《论语.阳货》:“子之武城,闻弦歌之声。夫子莞尔而笑,曰:‘割鸡焉用牛刀’!”意谓杀鸡何必用宰牛的刀子。比喻小事情不必用大的力量。亦指不要大材小用。明.罗贯中《三国演义》第五回:“卓大喜曰:‘吾有奉先
野人:居于郊野之人。 这不是君子的语言,而是齐国东鄙野人之语。 表示语言无稽,不足征信。语出《孟子.万章上》:“咸丘蒙问曰:‘语云,盛德之士,君不得而臣,父不得而子。舜南面而立,尧帅诸侯北面而朝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