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礼制规定男女结婚年龄为:男子三十,女子二十。语出《周礼.地官.媒氏》:“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明.西周生《醒世姻缘传》四四回:“古人男子三十
用以比喻发自肺腑之言,或机密重要的计策、谋划。刘表有两个儿子,因听信后妻之言,喜爱少子刘琮,厌恶长子刘琦。刘琦为此忐忑不安。适值刘备、诸葛亮寓居新野,刘琦问安身之计于诸葛亮,屡遭拒绝。于是便带他一起游
源见“清明火”。本谓春天钻榆、柳之木以取火种,后以表示春景。唐李峤《寒食清明日早赴王门率成》诗:“槐烟乘晓散,榆火应春开。”清金农《忆茶》诗:“草铺绿罽地无尘,朝日熹微榆火新。”【词语榆火】 汉语
同“邹律”。徐道政《留别北京大学校》诗之二:“阳和不协邹生律,朔气偏侵季子裘。”
指直不疑被冤诬盗金之故事。后以此典称赞人能宽容忍让;或指人遭诬蒙冤。直不疑,西汉南阳(今河南南阳)人,汉文帝时任郎(帝王侍从)官。有一次,与他同住的一个人告假回家,误将另外一个人的金带走。金主人发觉后
源见“访戴”。谓思友而不顾道远境难毅然造访。唐 田娥《寄远》诗:“难为子猷志,虚负文君名。”
同“秦火”。清黄遵宪《感怀》诗:“劫灰出秦燔,六籍半残缺。”
《三国志.魏书.郭嘉传》:“(袁)尚因乌丸之资,招其死主之臣,胡人一动,民夷俱应,以生蹋顿之心,成觊觎之计,恐青、冀非己之有也。表,坐谈客耳,自知才不足以御(刘)备,重任之则恐不能制,轻任之则备不为用
同“原宪贫”。清袁枚《除夕宫保许赐食物而日昳不至戏呈一律》:“原宪家贫人事少,彭宣年老后堂知。”
睚眦:瞪眼而视。像瞪眼看人这样的小怨。引申为极小的怨恨。《史记.范雎蔡泽列传》:“一饭之德必偿,睚眦之怨必报。”《旧唐书.李子通传》:“性好施惠,家无蓄积,睚眦之怨必报。”亦作“睚眦之隙”。《后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