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历史典故>黄公车盖

黄公车盖

黄公:汉代著名的清官黄霸。车盖;古代车上御风遮日的篷子。黄霸为人洞察事理、思维敏锐,熟悉法律。待人温和善良,谦让,知识面宽,善于领导下属官吏。在担任河南太守丞(佐官)时,处理公务合于法度,顺应民心,太守很信任他,官吏、百姓也敬重爱戴他。汉宣帝即位,因在民间时了解到由于官吏的暴虐给百姓造成的痛苦,听说黄霸执法公平,就调黄霸到京城长安任廷尉正(高级法官),多次审理判决疑案,在廷尉内认为公平恰当。后经谏大夫夏侯胜的推荐,宣帝提拔黄霸任扬州刺史。过了三年,宣帝发布诏令说:“任命扬州刺史黄霸担任颍川(今河南禹县)太守,俸禄为二千石,赐给特殊的高一丈的车盖,来表彰他的德政。”后以“黄公车盖”为典,称颂地方长官治郡有方,政绩突出,或咏官员获得特殊的恩宠。

【出典】:

汉书》卷89《循吏传·黄霸传》3628、3629页:“霸为人明察内敏,又习文法,然温良有让,足知,善御众。为丞,处议当于法,合人心,太守甚任之,吏民爱敬焉。”“会宣帝即位,在民间时知百姓苦吏急也,闻霸持法平,召以为廷尉正,数决疑狱,庭中称平。”“(夏侯)胜又口荐霸于上,上擢霸为扬州刺史。三岁,宣帝下诏曰:‘制诏御史:其以贤良高第扬州刺史霸为颍川太守,秩比二千石,居官赐车盖,特高一丈,……以章(通“彰”)其德。’”

【例句】:

唐·岑参《送襄州任别驾》:“莫羡黄公盖,须乘伯彦舟。” 唐·李商隐《哭遂州萧侍郎》:“啸傲张高盖,从容接短辕。”


【典源】《汉书·循吏传·黄霸传》:“上擢 (黄) 霸为扬州刺史。三岁,宣帝下诏曰:‘制诏御史: 其以贤良高第扬州刺史霸为颍川太守,秩比二千石,居官赐车盖,特高一丈,别驾主簿车,缇油屏泥于轼前,以章有德。’”“前后八年,郡中愈治。……天子以霸治行终长者,下诏称扬曰:‘颍川太守霸,宣布诏令,百姓乡 (向) 化,孝子弟弟贞妇顺孙日以众多,田者让畔,道不拾遗,……吏民乡 (向) 于教化,兴于行谊,可谓贤人君子矣。’”

【今译】 汉代黄霸任颍川太守,宣帝特赐以车盖,高一丈,以表彰他。黄任太守期间,颍川大治,百姓归于教化,子孙孝敬长辈,兄弟夫妇和睦友爱,耕田者互相让地界,路不拾遗,一片太平盛世景象。

【释义】 后以此典称颂地方官吏治理有方,政绩优良。

【典形】 黄公盖、能名自颍川、颍川政、张高盖。

【示例】

〔黄公盖〕 唐·岑参《送襄州任别驾》:“莫羡黄公盖,须乘彦伯舟。”

〔能名自颍川〕 唐·杜甫《送梓州李使君之任》:“籍甚黄丞相,能名自颍川。”

〔颍川政〕 唐·杜牧《早春寄岳州李使君》:“分符颍川政,吊屈洛阳才。”

〔张高盖〕 唐·李高隐《哭遂州萧侍郎》:“啸傲张高盖,从容接短辕。”


猜你喜欢

  • 两观之诛

    《孔子家语.始诛》:“于是朝政七日而诛乱政大夫少正卯,戮之于两观之下。”两观,汉刘向《说苑.指武》作“东观”。后遂以“两观之诛”泛指诛杀乱臣贼子。《隋书.高祖纪上》:“近者内有艰虞,外闻妖寇。以鹰鹯之

  • 题柱

    东汉.赵岐《三辅决录》:“长陵田凤,字季宗,为尚书郎,仪貌端正。入奏事,灵帝目送之,因题殿柱曰:‘堂堂乎张,京兆田郎。’”东汉尚书郎田凤,仪貌端正。汉灵帝在殿柱上题曰:“堂堂乎张,京兆田郎’。后遂用为

  • 捕影系风

    同“捕风捉影”。南唐史虚白《钓矶立谈》:“于是连兵十数年,国削民乏,渺然视太平之象,更若捕影系风。”见“捕风捉影”。《梁书·刘孝绰传》:“但雕朽杇粪,徒成延奖;~,终无效答。”【词语捕影系风】  成语

  • 社栾公

    源见“栾公立社”。谓立社祭祀功臣。清赵翼《刘松岚观察来晤且言镇民已为余立生祠虔奉替感赋》之三:“在任原思死葬桐,岂期民已社栾公。”

  • 黑头公

    《世说新语.识鉴》:“诸葛道明初过江左,自名道明,名亚王(导)庾(亮)之下。先为临沂令,丞相谓曰:‘明府当为黑头公。’”晋人诸葛道明,年轻有为,王导称他“当为黑头公”。(头发未白时即可升为公侯)晋人王

  • 之罘朱雁

    之罘(fú福):即芝罘,山名,在今山东烟台。太始三年(前94年)二月,汉武帝在游历东海登之罘山的行程中,捕获了一只朱红色的大雁,视之为祥瑞之物,当时写了一首《朱雁之歌》。后以此典咏帝王出巡或颂太平盛世

  • 不才樗

    源见“樗栎”。喻劣材,无用之材。清王夫之《后雁字诗》:“鲲鹏聊志怪,终是不才樗。”

  • 忘年至好

    同“忘年交”。清 遯庐《童子军》六出:“自从遇俺旧学生葛天常,意合情投,便做了忘年至好。”

  • 小不忍则乱大谋

    泛指在小事上不忍让,往往会妨害大局。这是孔子对他的弟子们说的一句话。他说,邪说异端足以败坏德行。而在小事上不作忍让,则往往会毁坏大局。【出典】:《论语·卫灵公》:“子曰:‘巧言乱德。小不忍,则乱大谋。

  • 子罕辞宝

    《左传.襄公十五年》:“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春秋时宋国正卿),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给玉匠看过),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