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府
清宣统元年(1909)改五常厅置,属吉林省。治所即今黑龙江省五常市。辖境相当今黑龙江省五常市及尚志市的部分地区。1913年降为五常县。
清宣统元年(1909年)升五常直隶厅置,治今黑龙江省五常市。1913年降为县。
清宣统元年(1909)改五常厅置,属吉林省。治所即今黑龙江省五常市。辖境相当今黑龙江省五常市及尚志市的部分地区。1913年降为五常县。
清宣统元年(1909年)升五常直隶厅置,治今黑龙江省五常市。1913年降为县。
元至元二十年(1283)于废西宁军置,属顺庆路。治所在渠江县(今四川广安县)。辖境相当今四川广安、华蓥、岳池等市县地。明洪武四年(1371)改为广安州。元至元二十年(1283年)置,治渠江县(今广安市
1946年改珠河县置,属松江省。治所即今黑龙江省尚志市。为纪念抗日联军第三军军长赵尚志烈士而命名。1954年划归黑龙江省。1988年改设尚志市。旧县名。1946年改珠河县置,治今黑龙江省尚志市尚志镇。
即今广东潮阳市西和平镇,位于练江之滨。明于此置河泊所,清设把总驻防。
指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等处之土默特平原。《隋书·突厥传》:开皇五年(585),“沙钵略既为达头所困,又东畏契丹,遣使告急,请将部落度漠南,寄居白道川内,有诏许之”。
北魏侨置,治所在今河南南召县东。《清一统志·南阳府二》:岐州城“有二,俱在南召县(今县东七十里云阳镇)西六十里。名东、西岐州城。后魏置东、西二岐州于此”。后废。
即今湖北宣恩县。《明史·地理志》施南宣抚司:“东有旧治。后迁夹璧龙孔,即今治也。”
在今江西龙南县南。《方舆纪要》 卷88赣州府龙南县: 清修山“在县南四十里。高千仞。上平坦。登高四顾,迥出尘俗,泉石林竹,俨若洞天,因名”。
即灵山。在今山东栖霞县东七里。元于钦《齐乘》卷1“艾山”条下:栖霞县有“灵峰”山。《方舆纪要》卷26栖霞县“翠屏山”条下载:“灵山在县东五里。峰峦峻拔。亦曰灵峰山。白洋河出其下。”
①西汉置,属牂牁郡。治所在今贵州毕节市东。西晋永嘉五年(311)为平夷郡治。东晋改为平蛮县。②三国吴析番禺县置,属南海郡。治所在今广东新会市西十五里。西晋太康元年(280)改名新夷县。③北周大象元年(
在今安徽和县西北二十五里。《宋史·河渠志》:南宋淳熙十二年(1185),“和州守臣请于千秋涧置斗门,以防麻澧河水泄入大江,遇岁旱灌溉田畴, 实为民利”。在今安徽省和县西北。南宋淳熙十二年(118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