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府
明洪武七年(1374)改中立府置,直隶南京。治所在凤阳县(今安徽凤阳县)。辖境相当今安徽天长、定远、霍邱以北地区。因府在明代为皇室先世陵墓所在,建为中都。清属安徽省。1912年废。
明洪武二年(1369年)以凤阳为帝乡,建为中都。六年改临濠府为中立府,次年又改中立府为凤阳府。治凤阳县(今属安徽)。辖境相当今安徽省天长、定远、霍邱等市县以北地区及江苏省盱眙、泗洪等县地。清康熙六年(1667年)属安徽省。雍正后辖境缩小。1912年废。
明洪武七年(1374)改中立府置,直隶南京。治所在凤阳县(今安徽凤阳县)。辖境相当今安徽天长、定远、霍邱以北地区。因府在明代为皇室先世陵墓所在,建为中都。清属安徽省。1912年废。
明洪武二年(1369年)以凤阳为帝乡,建为中都。六年改临濠府为中立府,次年又改中立府为凤阳府。治凤阳县(今属安徽)。辖境相当今安徽省天长、定远、霍邱等市县以北地区及江苏省盱眙、泗洪等县地。清康熙六年(1667年)属安徽省。雍正后辖境缩小。1912年废。
明洪武六年 (1373) 降简州置,属成都府。治所在今四川简阳市西北二里绛水河北岸。正德八年(1513) 复升为简州。古县名。明洪武六年(1373年)降简州为县,治今四川省简阳市西北。正德八年(151
即今四川威远县东北高石镇。清嘉庆《威远县志》 卷 2: 高石场 “在北乡。离城三十里”。
亦作贡嘎岭,又名小分水岭。在今四川松潘县北一百十里。为岷江东支发源处。民国《松潘县志》卷1:弓槓岭“亦名小分水岭。在县北一百里。东岷之高至此乃极,孤峰凌虚, 四面俱下,北走南坪”。
明洪武四年(1371)置,治所在广州府(今广东广州市)。八年(1375)改为广东都指挥使司。
在今山西朔州市平鲁区西北七十五里败虎堡村。《清一统志·朔平府》: 败虎堡 “在平鲁县西北三十里,西至边墙六里。明嘉靖二十三年筑,周一里有奇”。
①即今广东肇庆市东北七十里西江北岸永安镇。明万历《广东通志》卷46:高要县有永安墟。②即今广西合浦县东南一百七十里永安村。西濒海。明于此置永安千户所。清初裁所,置县丞及守备驻防。
一名苑川城。东晋太元十年 (385),十六国西秦乞伏国仁筑,为都城。在今甘肃榆中县东北夏官营上堡子城。《晋书·乞状国仁载记》: “筑勇士城以居之。” 即此。
即今河南虞城县南三十六里站集乡。《清一统志·归德府》:石榴堌驿“在虞城县南六十里”。清置驿于此。民国时属商丘县,设县佐驻此。
在今四川开县东六里丰乐镇黄陵村。五代时土人黄、侯二家所筑,因名黄侯城,后衍为今名。明崇祯十四年 (1641),张献忠义军大败官军于此。《明史·张献忠传》: “总兵猛如虎、参将刘士杰追之开县之黄陵城,贼
清雍正十一年 (1733)设,在今内蒙古陈巴尔虎旗东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