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 (猛) 半
明代属车里宣慰司。即今云南勐腊县北五十八里勐伴镇。清雍正十三年 (1735) 设勐伴土便委。后亦称勐帕。傣语 “勐” 为地方,“半” 为巨人脚印,意即有巨人脚印的地方。
明代属车里宣慰司。即今云南勐腊县北五十八里勐伴镇。清雍正十三年 (1735) 设勐伴土便委。后亦称勐帕。傣语 “勐” 为地方,“半” 为巨人脚印,意即有巨人脚印的地方。
即今山东邹城市西北十五里中心店镇。清光绪《山东通志》卷1《舆图志》:邹县西北有东滩店铺。
在今广西容县西南四十里。明、清于此置巡司。在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容县西南。明洪武三年(1370年)置巡检司于此。
在今安徽金寨县南。1932年置立煌县于此,1947年改为金寨县。1954年建梅山水库,淹入水中。
春秋时宋邑。战国属楚。在今山东鱼台县北古城集。《战国策·秦四》:“秦、楚之构而不离,魏氏将出兵而攻留、方与、銍、胡陵、砀、萧、相,故宋必尽。”方与即此。春秋战国宋邑。在今山东省鱼台县西。《战国策·秦策
在今福建大田县东南。《方舆纪要》卷97大田县:“石牌隘在县东南四十里,路通德化。”
又作邬县。西汉置,属巨鹿郡。治所在今河北辛集市东南。《汉书·外戚恩泽侯表》: 文帝封齐王舅驷钧为邬侯。 东汉改为县。古县名。西汉置,治今河北省辛集市东南。属巨鹿郡。东汉改名为鄡县。
在今甘肃清水县境内。《晋书·苻登载记》: 东晋太元十四年 (389),后秦姚苌 “遣其将军王破虏掠地秦州,杨定及破虏战于清水之格奴坂,大败之”。在今甘肃省清水县境内。东晋太元年间,前秦将领杨定击败后秦
元置,属向武州。治所在今广西天等县向都东。明洪武间废,建文四年 (1402) 复置。《明史·广西土司传》: 都督杨文讨土官黄世铁,“调右副将军韩观分兵进讨都康、向武、富劳诸州县,斩世铁”。万历后废。古
①即横山。又名踞湖山、荐福山、五坞山。在今江苏吴县西南十五里。民国《吴县志》卷19:横山“上有七墩,俗称七子山”。又引康熙《志》云:“山之岭九,九岭各有墩,中空为藏军处。”②在今山东海阳县西南。《寰宇
即今广东连平县西南隆街镇。清光绪 《广东舆地全图》: 连平州西南有隆兴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