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地名来历>南郑县

南郑县

①战国秦置,为汉中郡治。治所在今陕西汉中市东二里。《史记·项羽本纪》: 楚汉之际,“立沛公为汉王,王巴、蜀、汉中,都南郑”。即此。据《水经·沔水注》: “ 《耆旧传》 云,南郑之号始于郑桓公。桓公死于犬戎,其民南奔,故以南郑为称。”西魏废帝三年 (554) 改名光义县。隋开皇三年(583) 复名南郑县,为梁州治。大业初为汉中郡治。唐武德元年 (618) 复为梁州治。天宝元年 (742) 为汉中郡治。乾元元年 (758) 复为梁州治。兴元元年(784) 为兴元府治。南宋嘉定十二年 (1219) 移治今汉中市。元为兴元路治。明、清为汉中府治。民国初为陕西汉中道治。1928年直属陕西省。1949年迁驻今汉中市东铺镇。1961年迁治周家坪 (今南郑县)。

②东晋太元十五年 (390) 以汉中郡流民置,属南汉中郡。治所在今四川德阳市境。南齐属南阴平郡。后废。


在陕西省南部、汉水上游南岸,南邻四川省。属汉中市。面积 2849 平方千米。人口53.9万。辖18镇、12乡。县人民政府驻城关镇。战国秦置县,治今汉中市,为汉中郡治。北魏延昌元年(512年)分南郑县地置汉阴县和廉水县(治今濂水镇)。南朝梁大同中废廉水县入南郑县。北周至隋废汉阴县入南郑县。南宋绍兴四年(1134年)复置廉水县,绍定六年(1233年)复废廉水入南郑县。1914年属汉中道,1928年直属陕西省。1949年析南郑县城区和近郊置南郑市。市、县均属陕南行署区。1953年南郑市更名汉中市。1958年南郑县撤销并入汉中市。1961年分汉中市汉水以南地于周家坪复设南郑县,属汉中专区。1969年属汉中地区,1996年属汉中市。地处大巴山地和汉中安康低山丘陵盆地过渡区。汉水沿北境东流,其支流濂水河、冷水河发源县境从南流入。属北亚热带湿润气候、南温带半湿润气候过渡区。有天然林166万亩,人造林118万亩,人造林保存率、人均占有森林面积和林木蓄积量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产以稻、麦、油菜籽为主。是省粮油基地之一。矿产有煤、铁、铜、钴、铅、锌、石灰石等,大理石以储量大、质量高、品种多著称。工业有卷烟、氮肥、酿酒等。传统手工藤椅、棕箱、竹器闻名。南郑—南江公路经此。古迹有龙岗寺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圣水寺、小南海等。纪念地有中共陕南特委代表会议会址、川陕根据地南郑纪念馆、红军烈士何挺颖故里。南湖为陕南新兴旅游区。


猜你喜欢

  • 厄尔得尼招

    即额尔德尼招。在今蒙古国前杭爱省哈拉和林西南。方观承《松漠草从军杂记》诗注曰:“厄尔得尼招,在喀尔喀王策令部内。厄尔得尼,宝也,招乃招提省文。地产金银,故称宝寺。寺前有元至正年梵文碑,文犹可辨。”清雍

  • 浚仪县

    ①西汉文帝时置,属梁国。治所在今河南开封市。《水经· 渠水注》 引《陈留风俗传》 曰:“县北有浚水,像而仪之,故曰浚仪。” 建元初属陈留郡。三国魏、西晋属陈留国。后废。北魏孝昌二年(526) 复置,为

  • 南剑州

    北宋太平兴国四年 (979) 置,治所在剑浦县 (今福建南平市)。《寰宇记》 卷100南剑州: 本剑州,“以西 (利州路) 有剑州,此故名为南剑州”。辖境相当今福建南平、三明、将乐、顺昌、沙县、尤溪、

  • 乌蒙土府

    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乌蒙路置,属云南布政司。十六年(1383)改属四川布政司。十七年(1384)改乌蒙军民府。治所在天梯(今云南昭通市西九里土城)。辖境约当今云南昭通市及鲁甸、永善、大关、盐津等

  • 纳溪县

    亦作纳谿县。南宋绍定五年(1232)改纳溪砦置,属泸州。治所在今四川泸州市西南三十里安富镇(永宁河东岸,旧纳溪县城)。元大德中因遭大水害迁于今县北十里旧县坝。至大初迁回故址。民国初属四川永宁道,192

  • 落闽水

    在今贵州遵义县 (南白镇) 西南。《明一统志》 卷72播州宣慰司: 落闽水 “在宣慰司(今遵义市) 西南四十里。源出水烟里,东流入乌江”。

  • 逢义山

    在今甘肃镇原县北。《后汉书·段颎传》:建宁元年 (168) 春,“颎将兵万余人,赍十五日粮,从彭阳直指高平,与先零诸种战于逢义山”。即此。

  • 寻声县

    唐贞观二十二年(648)置,属牢州。治所在今四川攀枝花市西北。永徽三年(652)废入昌明县。古县名。唐贞观二十二年(648年)置,治今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北金沙江和雅砻江会合处。属牢州。永徽三年(652年

  • 仙人台山

    又名仙台山。即碣石山。在今河北昌黎县西北十里。《清一统志·永平府一》:仙人台山“绝壁万仞,上凌霄汉,其台崇广”。

  • 双阳山

    即今福建泉州市北朋山岭。《清一统志·泉州府》:双阳山“在晋江县(今泉州市)北十里,与南安县接界。郡城望之,微有大小, 曰大阳、小阳,南望之则两山并峙。一名朋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