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源县
1948年由宝昌、沽源二县合并设置,属察哈尔省。治所即今河北沽源县。1950年撤销,复为宝昌、沽源二县。
旧县名。1935年由宝昌、沽源两县合置,治宝昌城(今内蒙古太仆寺旗驻地宝昌镇)。1950年撤销,复置宝昌、沽源两县。
1948年由宝昌、沽源二县合并设置,属察哈尔省。治所即今河北沽源县。1950年撤销,复为宝昌、沽源二县。
旧县名。1935年由宝昌、沽源两县合置,治宝昌城(今内蒙古太仆寺旗驻地宝昌镇)。1950年撤销,复置宝昌、沽源两县。
北宋置,属盐亭县。在今四川盐亭县北八十里鹅溪村。《舆地纪胜》 卷154潼川府: 鹅溪 “在盐亭县境。其地产绢。文与可诗云: ‘待将 一段鹅溪绢,扫取寒梢万尺长’。东坡诗云: ‘为爱鹅溪白茧光’”。
亦作刘阳。东汉建安中置,属长沙郡。治所在今湖南浏阳市东北七十五里官渡。以浏阳水为名。隋省入长沙县。唐景龙二年 (708) 复置,属潭州。治所即今浏阳市。元元贞元年 (1295) 升为浏阳州。明洪武二年
在今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明《帝京景物略》卷2:“灯市者:朝逮夕,市;而夕逮朝,灯也。市在东华门东,亘二里。市之日,省直之商旅,夷蛮闽貊之珍异,三代八朝之骨董,五等四民之服用物,皆集。”清朱新、缪荃
1914年设热河特别区,1928年改为热河省。治所在承德县 (今河北承德市)。辖今河北省东北部、辽宁省西南部、内蒙古自治区东南部。1956年撤销,分别并入今河北、辽宁二省及内蒙古自治区。旧省名。192
明宣德四年(1429)置,属松潘等处军民指挥使司。治所即今四川松潘县东一百九十里小河乡。嘉靖四十二年(1563)属松潘卫。清改为小河营。
在今四川冕宁县北大村。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置大村土百户。(1)集镇名。(1)在河北省南宫市区西北部。大村乡人民政府驻地。人口1620。明代该村较大,故名。产小麦、谷子、玉米、棉花。盛产花生、红枣
在今山西灵丘县西。《方舆纪要》 卷44灵丘县: 黑龙河 “ 《志》 云,出县西四十里黑龙谷,南流合于滱水”。
春秋虞邑。在今山西平陆县东北。《左传·僖公二年》: “冀为不道,入自颠軨,伐鄍三门。” 即此。古邑名。春秋虞邑,后入晋。在今山西省平陆县北。《左传》僖公二年(前658年):晋献公使荀息假道于虞曰:“冀
又名鸡心屿。在今台湾省澎湖县东北,西南距北寮半岛奎壁山约六里。清蒋毓英《台湾府志》卷3:鸡膳屿,“屿形如鸡膳子,故名”。
在今浙江平阳县西南。主峰明王峰海拔1078米。《方舆纪要》 卷94平阳县: 南雁荡山在“县西南百里。北自穹岭,南至施岩,四、五十里皆雁荡也。中有明王峰。峰顶有池。《志》 云: 南雁荡有十三峰、三洞、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