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市
即今福建永定县西南峰市乡。扼汀江上下游,南与广东大埔县交界。旧属上杭县,清时有县丞驻此。
即今福建永定县西南峰市乡。扼汀江上下游,南与广东大埔县交界。旧属上杭县,清时有县丞驻此。
1915年于西布特哈总管地置,属黑龙江省。治所即今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1934年日伪改设莫力达瓦旗。1915年由西布特哈地方析置,治西布特哈(今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驻地尼尔基镇)。
元至元十四年(1277)升吉州置,治所在庐陵县(今江西吉安市)。辖境相当今江西吉水、万安间的赣江流域。元贞元年(1295)改名吉安路。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升吉州为路,治庐陵县(今江西吉安市)。属
源出今山东东明县南,东流经菏泽、郓城,至寿张县界流入运河。或曰即山东境之古灉河。
明洪武初置,属南平县。在今福建南平市东。清康熙三十八年 (1699) 废。
唐武德二年(619)置,治所在金明县(今陕西安塞县东南沿河湾镇)。辖境相当今陕西安寨县一带。贞观二年(628)废。
①隋大业五年 (609) 置,属且末郡。在今新疆且末县附近地。隋末废。②金改肃宁城置,属河间府。治所即今河北肃宁县。蒙古至元二年 (1265) 废入河间县,后复置,属河间路。明属河间府。民国初属直隶津
唐贞元十五年 (799) 改清塞守捉城置,属蔚州。治所即今山西阳高县。后废。唐贞元十五年(799年)以清塞守捉城置,治今山西省阳高县。后省。
东魏兴和元年 (539) 析阳翟县置,属阳翟郡。治所在今河南禹州市东。隋大业初废入颍川县。唐武德四年 (621) 复置,属许州。贞观元年(627) 废。
即今山东莱阳市东南穴坊镇。1945年山东革命根据地置五龙县治此。
清宣统元年 (1909) 置,属临江府。治所在伊力嘎 (今黑龙江省抚远县)。民国魏声龢 《吉林地志》: 因 “地当东三省东北之极边,故名”。1913年降为绥远县。清宣统元年(1909年)置,治今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