徕宁城
清乾隆二十七年 (1763) 在喀什噶尔旧城西北建,在今新疆喀什市区西公安处一带。《清一统志·喀什噶尔》: “喀什噶尔城曰徕宁,周四里余,东西南北四门,城东有回城。” 道光六年 (1826) 毁于兵燹。
又作喀什葛尔城。即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设参赞大臣、领队大臣、协办大臣于此。
清乾隆二十七年 (1763) 在喀什噶尔旧城西北建,在今新疆喀什市区西公安处一带。《清一统志·喀什噶尔》: “喀什噶尔城曰徕宁,周四里余,东西南北四门,城东有回城。” 道光六年 (1826) 毁于兵燹。
又作喀什葛尔城。即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设参赞大臣、领队大臣、协办大臣于此。
五代梁乾化元年 (911) 升府谷镇置,为府州治。治所在今陕西府谷县境。次年迁至留得人堡(今陕西府谷县城)。元属葭州。清属榆林府。民国初属陕西榆林道。1928年直属陕西省。在陕西省东北端,东隔黄河与山
东汉末置,治所在房陵县 (今湖北房县)。三国魏改为新城郡。隋大业初改房州复置,治所在光迁县 (今房县)。辖境相当今湖北房县、保康、竹山、竹溪等县及神农架林区北部地。唐初改为迁州。天宝初复改房州为房陵郡
在今广西上思县东。《方舆纪要》 卷110上思州: 栋铜山 “在州东。有三百谷口”。
即今福建莆田市南壶公山。《新定九域志》 卷9兴化军: 壶公山,“昔有人隐于此,遇一老人引于绝顶,见宫阙台殿,云此壶中日月也”,因名。
①北周废高塘郡置,属新昌郡。治所在今安徽来安县东北半塔镇。隋开皇初废。②隋开皇三年 (583) 改高塘郡置,属熙州。治所即今安徽宿松县。十八年 (598) 改为宿松县。古县名。南朝梁置,治今安徽省宿松
唐贞观十六年(642)置,属珍州。治所在今贵州正安县西北。后废。古县名。唐贞观十六年(642年)置,治今贵州省正安县西北。属珍州。后废。
金大定二十七年 (1187) 分熙秦路西部置,治所在临洮府 (今甘肃临洮县)。辖境相当今甘肃岷山以北,黄河以南,会宁、通渭、武山等县以西,临夏、夏河、临潭等市县以东地区和青海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元废。金
南朝梁置,属信州。治所在归乡县(今湖北巴东县西北长江北岸旧县坪)。北周废。
在今江苏连云港市西南。有刘顶煤矿。1940年建有陇海铁路通此。
在今甘肃平凉市北。《清史稿·图海传》:康熙十五年 (1676),陕西提督王辅臣以平凉叛应吴三桂,抚远大将军图海讨之,“五月,夺虎山墩。虎山墩者,在平凉城北,高数十仞,贼守以精兵,通饷道。图海曰: 此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