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在今新疆库尔勒市和尉犁县境。清宣统《新疆图志》卷70:“开都河自博斯腾淖尔溢出,折西南行径库尔勒回庄为孔雀河,其流南入布它海子,又折东南行为共琦河,又东南与英乞盖河合流迳蒲昌城之东,南流注塔里木河。
一名那色波。即今乌兹别克斯坦布哈拉东南卡尔希。唐为安西都护府属地。
又名芳亭。在今安徽濉溪县南。《资治通鉴》:唐咸通十年(869)三月,“沙陀以精骑邀之,屠杀殆尽,自柳子至芳城,死者相枕”。胡三省注:“芳城,《新书》作芳亭。”又作芳亭。在今安徽省宿州市北。唐咸通十年(
即今青海玛多县西北哈姜。1949年置星川设治局治此。
亦名沙河、西河。在今江苏南京市东北长芦镇。《宋会要辑稿》方域17:天圣三年(1025),“淮南制置使张纶请开真州长芦口河道。从之”。
在今湖北秭归县(剪刀峪)西北。《汉书·地理志》南郡秭归县:“归乡,故归国。”
东魏天平元年(534)析陈留郡置,治所在开封县(今河南开封县西南四十六里古城村)。辖境相当今河南开封县南部及尉氏县。北齐天宝七年(556)废。东魏天平元年(534年)析陈留郡置,治开封县(今河南开封市
即今黑龙江省五常市东南冲河镇。清光绪《吉林通志》五常厅图:东南有冲河口。在黑龙江省五常市中东部。面积423平方千米。人口3.8万。镇人民政府驻冲河村,人口 1400。因濒冲河而得名。民国时称第六区,伪
即今天津市宁河县治。《清一统志·顺天府四》:芦台镇“即芦台军。元至元十九年立芦台盐使司。明亦设芦台场,置巡司。本朝初裁巡司,后复设”。清又于此设总兵驻防。芦台镇为芦盐汇萃之地,商业发达,交通便利,民国
即今四川会理县西南凤营乡。清同治《会理州志》卷9:凤山营在“州治南六十里”。清有外委驻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