宦官名。宋朝置,位在都知之下,掌供奉禁中之事。神宗时定为正六品。徽宗崇宁二年(1103),改为同知入内内侍省事。
官署名。金朝九路提刑司之一。掌本路纠察黜陟、劝农采访、管领屯田、镇防诸军。大定二十九年(1189)置于上京会宁府。设提刑使(正三品)、副使(正四品)领司事,下设判官、知事等官。承安三年 (1198)
官署名。西夏置。下等司。
官名。西汉王国有私府长,或称中御府长,见《史记·仓公列传》。参见“王国私府长”。
见“僧正”。
北宋管勾太医局、管勾北宅所、管勾留司御史台事、管勾机宜文字等官通称。南宋避高宗名讳,改称管干官。
见“议政王大臣会议”。
官名,东汉置,位低于将军而高于都尉,掌帅军征伐。《后汉书·公孙瓒传》:“瓒率所领追讨(张)纯等有功,迁骑都尉……诏拜瓒降虏校尉,封都亭侯,復兼领属国长史。”
官名。明朝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之中掌印者。洪武六年(1373)设六科给事中,每科二人,并铸各科给事中印,推各科年长者掌印。二十四年改设各科都给事中,遂罢。清朝为都察院所属吏、户、礼、兵、刑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渔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其职务是按照捕鱼季节以鱼梁来捕取鱼类,以供膳羞之用。北周依《周礼》置典鱼中士,正二命;典鱼下士,正一命。属冬官府司水中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