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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苑监

官署名。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议开上林苑,太祖朱元璋因其有妨民业而止。永乐五年(1407)始设于北京,为正五品衙门。置左、右监正各一人,左、右监副各一人,左、右监丞各一人。下设良牧,蕃育、嘉蔬、林衡、川衡、冰鉴及典察前后左右等十署。洪熙(1425)中,併为蕃育、嘉蔬二署。宣德十年(1435)定良牧、蕃育、林衡、嘉蔬四署,分置典署一人,署丞一人,录事一人。掌所辖苑地,东至白河,西至西山,南至武清(今属河北),北至居庸关,西南至浑河(今永定河),督种植畜养之事,以供祭祀、宾客、宫府之用。正德(1506—1521)置监督内臣九十九人。嘉靖元年(1522)革八十人,并革蕃育、嘉蔬二典署,林衡、嘉蔬二录事。


官署名。明置,掌苑囿、园池、牲畜、树种等事。其主官为左右监正、左右监副、左右监丞。其属有典簿厅、良牧署、蕃育署、林衡署、嘉蔬署,各典署一人、署丞一人、录事一人。见《明史·职官三·上林苑监》,参看《历代职官简释·上林苑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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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经制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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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署名。民国十九年合并工商、农矿二部而成立实业部,属国民政府行政院,掌全国实业行政事宜。其官有部长一人,常务次长、政务次长各一人。下设林垦署及总务、农业、渔牧、工业、商业、矿业、劳工七司。官署名。清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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