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上计掾史

上计掾史

参见“上计掾”。


官名,汉置。汉初每年终郡国要向朝廷汇报本郡本国的人口、钱粮、赋税、垦田、盗贼等情况,这汇报情况的本子叫“计簿”,送计簿的官吏称“上计吏”,主汇报者称“主计吏”。起初由国王郡守亲送计簿到京城,向皇上或三公汇报,后改由郡丞、王国长吏代行汇报,其随从者有郡掾郡史,合称掾史,这随从上计簿汇报的掾史,就称上计掾史。这是临时性的职事,其本职事还是郡掾史之职事。参看“上计吏”条。

猜你喜欢

  • 理藩院

    官署名。清朝特设管理少数民族事务之机构。掌管内外蒙古、青海、西藏、新疆及四川土司等地区之少数部族事务,并办理与俄罗斯、廓尔喀等国的交涉、通商及入贡事宜。崇德三年(1638)改蒙古衙门设。以承政为主官,

  • 符节仆射

    官名。三国魏置。《鲍捐神坐》:“魏故符节仆射鲍捐之神坐。”(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之六)。官名,三国魏置,掌符节。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之六《鲍捐神坐》:“魏故符节仆射鲍捐之神坐。

  • 宗君

    西周时称宗族的君长,负责同宗族内的事务。《六年琱生簋铭》: “琱生对扬朕宗君其休。”

  • 珍羞丞

    官名。唐朝光禄寺珍羞署次官,置二人,正九品下。参见“珍羞署”。

  • 威力将军

    参见“十威将军”。

  • 印经院

    官署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置,掌刊印佛经。神宗熙宁四年(1071)废。

  • 服阕

    古丧礼规定,因父母死亡,服丧三年,期满除服,称服阕。清朝之官员为父母,或祖父母居丧,丁忧二十七个月,服满释服起复原官,也称服阕。

  • 国论右勃极烈

    见“国论左勃极烈”。

  • 右军巡判官

    见“军巡使”。

  • 三州都巡检使

    官名。宋朝沿边溪峒有都巡检使。南宋时于海南琼管及归、峡、荆门等处,置水陆都巡检使或三州都巡检使,控制溪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