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办事机构。康熙三十三年 (1694)设。掌本院官员吏役俸饷及马驼草料稽核奏销等事。与左司共设郎中一人,掌左司印,本司另设员外郎二人,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
禁卫军指挥机构。唐朝十六卫之一,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左奉宸卫置,设大将军一员、将军二员、中郎将二员,与右千牛卫统率亲近禁军,共掌侍卫宫禁及供御兵器仪仗,不领府兵。受朝之日,侍列于御座左、右,职任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税务处各股股长的副职,见“税务处”。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巡警职制,考核巡警官吏,管理消防、风俗、交通警察,并稽查外国来华人员。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东王府,员额八百人;官阶为职同将军。参见“典舆”。
官署名。明永乐五年(1407)始置,初属北京苑马寺,十八年随该寺并入太仆寺。掌蕃养马匹、以备军需。设监正一人,正九品,监副一人,从九品,录事一人。下辖河阳、崇义、兴宁、永成四苑,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
官名。辽朝北面官,有征伐,则在都元帅、都统以下设兵马都部署掌号令。亦有以兵马都部署总领兵马征伐之制。下设副部署等职。
官制用语。清朝对满洲、蒙古、汉军无“出身”而入仕者之称呼。拜唐阿、亲军前锋、护军领催就文职者亦视于此。其入仕不准考取中书、笔帖式。
官署名。元朝置,掌孥收产没之籍。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改为司籍所。
官名。南朝梁置。流外三品蕴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