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都督
官名。宋朝置,不常设。参见“都督”。
官名。宋朝置,不常设。参见“都督”。
官名,汉朝时西域焉耆国设此官,为低级武官,掌领兵作战。见《汉书·西域传·焉耆国》,参看“击车师君”条。
文书处理制度。明清题本批红后,由六科值日给事中赴内阁领出,分别传钞有关衙门执行,是为科钞。科钞本有正钞、外钞之别: 钞发主管衙门的为正钞; 关系衙门的为外钞。
官吏考课方式之一。唐代考课之制,分司考与校考。以诸司之长每年考核其属下的功过,分为九等,称为司考或初考。初考完毕之后,送尚书省总考,称为“校考”,参见该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卉司次官,佐司卉下大夫掌本司事务。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见“司卉下大夫”。
周朝天子册命诸侯臣子时颁赐的玉器,作为册封的凭信。《诗经·大雅·荡》: “锡尔介圭。”
见“大名府”。
官署名。隋始置,为吏部的头司。司的主官,隋初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沿置,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吏部郎中二人,正五品上,一人掌文官阶品、朝集、禄赐,给其告身假使;一人
官名。清初吉林驻防八旗之最高长官。掌驻防旗营及地方之军民事务,修兴武备,镇守地方。顺治十年(1653)设,初名宁古塔昂邦章京。康熙元年(1662)改为镇守宁古塔等处将军。所辖有副都统二人,协领十人,佐
官名。见“左右宫伯中大夫”。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江苏清吏司副长官。简称江苏司员外郎。雍正十二年 (1734)设。满、汉各一人,从五品。佐郎中掌司事。光绪三十二年 (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