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宫三校
即“太子三校”。
即“太子三校”。
宋朝太学学官和职事名。北宋仁宗时,始以学生为太学正,为太学职事。神宗以后,增置命官学正,仍差上舍、内舍生为职事学正。均掌举行学规,诸生违规矩者施以五等之罚,兼考校训导之职。参见“学正”。
官名。唐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典之一,属尚功局。员二人,正七品,为司计之佐,协掌度支衣服、饮食、柴炭之事。宋沿置,属尚书内省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后尽归其职于宦官。宫中女官名。
官名,东汉置,为洛阳县令的佐吏,掌兵事,禁盗贼,主治安。汉制,大县尉二人,小县尉一人。《后汉书·百官五·县》注引《汉官》曰:“洛阳令秩千石,丞三人四百石,孝廉左尉四百石,孝廉右尉四百石。”
见“御仗五职”。
见“印经提举司”。
宫廷医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七品下,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官名。北魏设此官,主医药。见《通典·职官七·太常卿·太医署》、《魏书·官氏志》。
契丹官名。原为县官之佐,太宗会同元年(938),改称县令。
官名。唐德宗贞元四年(788)罢崇玄馆大学士后置,与京都左右街大功德使、修功德使总领全国僧、尼之籍及功役。
官名。战国楚置。掌监督饮食卫生。《新序·杂事四》: “楚惠王食寒葅而得蛭”,“则庖宰、食监法皆当死”。官名,西汉置,为宫官,掌监御用膳食。《汉书·霍光传》:“(昌邑王)诏太官上乘舆食如故。食监奏未释服
宋朝地方军。北宋太祖建隆二年 (961),命殿前、侍卫司及诸州长吏检阅士卒,选骁勇者升为禁兵,其余留诸州充厢兵。厢兵不行训练,不事战斗,唯供役使。多来自招募,部分来自流放罪犯,其俸薄而役重。设都和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