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

官名。辅佐官统称。战国时县丞省称丞,为县令副职。汉朝沿用为各官署长官副佐的统称。自中央至郡县均有丞。中央各官署有令、丞,长、丞; 郡有郡丞、县有县丞,其官秩自千石至三百石不等。魏晋南北朝诸卿、诸署令、太子詹事府、公主家令、郡县等官署亦多置,官品自六品至九品不等。隋、唐、五代中央及地方部分官署皆置。中央秘书省、殿中省、诸寺、诸监、东宫太子詹事府均有丞,为处理本官署日常事务之佐官。史称“丞掌判省事”、“丞掌判寺事”。尚书省之左、右丞亦属此类。中央诸寺监下各署、内侍省各局(或相当于署、局一级的监、陵、库等)、东宫诸率府及其下各署,地方县、关及公主邑司亦置,皆为本官府副长官。清朝中央机构各寺、监之属官亦称丞。明初沿旧制设中书省,于丞相、平章政事下设左、右丞,正二品。洪武十三年(1380)罢中书省,遂废。清制,大理寺设左右寺丞,满、汉军、汉各一人,正六品,掌核内外刑名,质成长官,参纠部谳。太常寺设寺丞,满、汉各二人,正六品,掌祭祀品式,遴补吏员。光禄寺所属太官、珍馐、良酝、掌醢四署设四署丞,满洲一人,从七品,佐署正掌署事。国子监丞一人,正七品,掌颁祝制,稽勤惰,核支销等。此外,鸿胪寺初设左、右寺丞,光禄寺初设寺丞,后均省。清末则为新设各部职官名。其内阁设丞一人,掌主阁务,综领众局。外务部承政厅设有左、右丞,民政部、度支部、学部、法部、农工商部、邮传部均设左、右丞,位列副大臣之下,掌机密文移,综领众务。


副职官员。汉朝从中央到地方的许多官员都有丞。如西汉时的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少府、水衡都尉等,东汉时的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执金吾、大长秋、将作大匠等都有丞。地方上的郡守、县令也有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其后,唐、宋两朝尚书省仆射之下有左、右丞。清朝末年内阁和各部长官之下设左右丞;公文中称各府同知为丞。

猜你喜欢

  • 医骡马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即兽医,为天朝典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监军。

  • 回易库

    官署名。宋朝官府所设掌回易钱物的机构。北宋时各经略、安抚司多置。南宋初,都督府于建康(今江苏南京)及镇江等处置,并立库官赏格。国信所、安抚司、转运司及屯驻大军亦置。又有回易酒库,专以本钱经营造酒及贩卖

  • 县司法公署

    兼理司法机关。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五月一日公布的《县司法公署组织章程》的规定,凡未设地方审判厅的各县,应在县知事公署内附设司法公署;如情况特殊不能设立者,经高等审判厅呈准司法部

  • 大都弓匠提举司

    官署名。元朝置,隶武备寺,秩正五品,掌制造弓矢。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下设双搭、成吉里、通州三弓局,各置大使、副使一员。

  • 中国国民党省党部

    中国国民党一省的最高党务机关。包括中国国民党省执行委员会及省监察委员会均由全省党员代表大会选出,受中央党部的指挥、监督,掌理本省党务。如无特别指明,省党部专指执行委员会而言。省党部与省政府之间的关系如

  • 中台右相

    官名。见“中台”。

  • 殿庭仪礼司使

    官名。明朝殿庭仪礼司长官。洪武九年(1376)置。为一人,正七品,十三年,改司正。

  • 提点刑狱

    即“提点刑狱公事”。官名。宋置,又称“提点刑狱公事”,简称“提刑”,掌察所辖狱讼而平其曲直,所到审问囚徒,详覆案牍,凡禁系淹延而不决,盗窃逋窜而不获,皆劾闻,兼掌举刺官吏之事。见《宋史·职官七·提点刑

  • 乙字库

    官署名。①明朝户部所属机构。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嘉靖中 (1522—1566) 革副使。掌户部收贮物品。②明朝宦官所掌内府十库之一。初设大使一人,正五品,左、右副使各一人,从五品。后

  • 西曹书佐

    官名。州刺史佐吏。晋改功曹书佐置。南朝、北魏、北齐、隋俱置。掌诸吏及选举事,位在别驾、治中下,与主簿相亚而略低,但在诸从事上。北齐司州视八品,他州视从八品; 隋雍州视从八品,他州视正九品。炀帝大业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