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

官名。辅佐官统称。战国时县丞省称丞,为县令副职。汉朝沿用为各官署长官副佐的统称。自中央至郡县均有丞。中央各官署有令、丞,长、丞; 郡有郡丞、县有县丞,其官秩自千石至三百石不等。魏晋南北朝诸卿、诸署令、太子詹事府、公主家令、郡县等官署亦多置,官品自六品至九品不等。隋、唐、五代中央及地方部分官署皆置。中央秘书省、殿中省、诸寺、诸监、东宫太子詹事府均有丞,为处理本官署日常事务之佐官。史称“丞掌判省事”、“丞掌判寺事”。尚书省之左、右丞亦属此类。中央诸寺监下各署、内侍省各局(或相当于署、局一级的监、陵、库等)、东宫诸率府及其下各署,地方县、关及公主邑司亦置,皆为本官府副长官。清朝中央机构各寺、监之属官亦称丞。明初沿旧制设中书省,于丞相、平章政事下设左、右丞,正二品。洪武十三年(1380)罢中书省,遂废。清制,大理寺设左右寺丞,满、汉军、汉各一人,正六品,掌核内外刑名,质成长官,参纠部谳。太常寺设寺丞,满、汉各二人,正六品,掌祭祀品式,遴补吏员。光禄寺所属太官、珍馐、良酝、掌醢四署设四署丞,满洲一人,从七品,佐署正掌署事。国子监丞一人,正七品,掌颁祝制,稽勤惰,核支销等。此外,鸿胪寺初设左、右寺丞,光禄寺初设寺丞,后均省。清末则为新设各部职官名。其内阁设丞一人,掌主阁务,综领众局。外务部承政厅设有左、右丞,民政部、度支部、学部、法部、农工商部、邮传部均设左、右丞,位列副大臣之下,掌机密文移,综领众务。


副职官员。汉朝从中央到地方的许多官员都有丞。如西汉时的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少府、水衡都尉等,东汉时的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执金吾、大长秋、将作大匠等都有丞。地方上的郡守、县令也有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其后,唐、宋两朝尚书省仆射之下有左、右丞。清朝末年内阁和各部长官之下设左右丞;公文中称各府同知为丞。

猜你喜欢

  • 伊什罕伯克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襄理回务,为正、副城主。和阗、伊里齐城、库车等处设四品伯克十三人。阿克苏属之拜城设五品伯克一人。叶尔羌属之色勒库尔设六品伯克一人。官名。清代在新疆所设的赞理回务的地方官,

  • 职方郎

    官名。即隋朝尚书省兵部职方司长官职方侍郎,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改置职方郎中。官名。隋设此官,掌地图等。隋初设职方侍郎,炀帝除去侍字,称职方郎。见《通典·职官五·兵部尚书·

  • 提点醴泉观

    宋朝宫观官名。以武臣未至横行使臣和内侍两省押班者充任,掌点检本观官物,月终签押簿历。参见“宫观官”。

  • 道官

    ①管理道教事务官员统称。隋朝有道观监、丞,炀帝大业三年 (607)以后改为玄坛监、丞,隶鸿胪寺。唐朝置诸寺观监; 每寺观有监一人。玄宗开元(713—741)中置崇玄学,德宗贞元四年 (788)置左、右

  • 小司水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水中大夫属官,佐司水中大夫、小司水下大夫掌本司事务。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成为司水司次官。宣帝即位,复置六府

  • 提点教坊司

    见“教坊司”。

  • 小载师

    即“小载师下大夫”的省称。

  • 京卿

    见“京堂”。

  • 资善

    官名。明建文(1399—1402)中,增置资德院为太子官属,于资德院下置,二人。成祖即位罢。

  • 太子药藏局

    东宫官署。掌皇太子医药、诊视。北齐置,属太子门下坊,设监、丞为长贰。隋沿置。唐初因之,后属太子左春坊,设郎、丞为长贰,下设侍医、典药、药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