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

官名。辅佐官统称。战国时县丞省称丞,为县令副职。汉朝沿用为各官署长官副佐的统称。自中央至郡县均有丞。中央各官署有令、丞,长、丞; 郡有郡丞、县有县丞,其官秩自千石至三百石不等。魏晋南北朝诸卿、诸署令、太子詹事府、公主家令、郡县等官署亦多置,官品自六品至九品不等。隋、唐、五代中央及地方部分官署皆置。中央秘书省、殿中省、诸寺、诸监、东宫太子詹事府均有丞,为处理本官署日常事务之佐官。史称“丞掌判省事”、“丞掌判寺事”。尚书省之左、右丞亦属此类。中央诸寺监下各署、内侍省各局(或相当于署、局一级的监、陵、库等)、东宫诸率府及其下各署,地方县、关及公主邑司亦置,皆为本官府副长官。清朝中央机构各寺、监之属官亦称丞。明初沿旧制设中书省,于丞相、平章政事下设左、右丞,正二品。洪武十三年(1380)罢中书省,遂废。清制,大理寺设左右寺丞,满、汉军、汉各一人,正六品,掌核内外刑名,质成长官,参纠部谳。太常寺设寺丞,满、汉各二人,正六品,掌祭祀品式,遴补吏员。光禄寺所属太官、珍馐、良酝、掌醢四署设四署丞,满洲一人,从七品,佐署正掌署事。国子监丞一人,正七品,掌颁祝制,稽勤惰,核支销等。此外,鸿胪寺初设左、右寺丞,光禄寺初设寺丞,后均省。清末则为新设各部职官名。其内阁设丞一人,掌主阁务,综领众局。外务部承政厅设有左、右丞,民政部、度支部、学部、法部、农工商部、邮传部均设左、右丞,位列副大臣之下,掌机密文移,综领众务。


副职官员。汉朝从中央到地方的许多官员都有丞。如西汉时的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少府、水衡都尉等,东汉时的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执金吾、大长秋、将作大匠等都有丞。地方上的郡守、县令也有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其后,唐、宋两朝尚书省仆射之下有左、右丞。清朝末年内阁和各部长官之下设左右丞;公文中称各府同知为丞。

猜你喜欢

  • 三工官

    三官之合称,汉置,指少府的属官考工室、右工室、东园匠,掌制器物。《汉书·贡禹传》:“方今齐三服官作工各数千人,一岁费数钜万。蜀广汉主金银器,岁各用五百万。三工官官费五千万,东西织室亦然。”注:“师古曰

  • 朝散大夫

    官名。隋文帝始置,为正四品文散官。炀帝大业三年(607) 为从五品。唐沿置,从五品下。北宋初沿唐制,神宗元丰三年 (1080) 废罢文散官,改为新寄禄官,定为从六品,取代旧寄禄官中行郎中。金再置为文散

  • 保障

    官员任职的保障措施。依照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九日公布的《文官保障法草案》的规定,除特任官、公使、秘书以外,文官非受刑法的宣告、惩戒法的处分,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免职:一、因身体

  • 经制副使

    见“经制使司”。

  • 钦天监博士

    学官名。清置,属钦天监,掌教天文生。员额时宪科四人,天文科五人,漏刻科八人。

  • 怀集将军

    官名。三国魏置。《三国志·刘封传》:“申耽降魏,魏假耽怀集将军,徙居南阳。”杂号将军名,三国魏置,掌征伐或驻守。《三国志·蜀书·刘封传》:“申耽降魏,魏假耽怀集将军,徙居南阳。”

  • 亲事府副典军

    官名。唐朝亲王亲事府次官,置二员,从五品上。

  • 弹纠

    官制用语。也称纠弹,即由某些专司监察的官员对其他官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纠察、奏劾。《后汉书·史弼传》,“州司不敢弹纠,傅相不能匡辅。”《北齐书·唐邕传》:“其未经府寺陈诉,越览词牒,条数甚多,俱为宪

  • 善世院

    官署名。明朝掌管佛教的机构。洪武元年(1368)置,四年革,后改置为僧录司。

  • 豹尾班侍卫

    官名。清朝侍卫处中掌皇帝出入导从之侍卫。于直班侍卫内派充。分执豹尾枪十人、佩刀十人、佩弓矢十人,共三十人。随后扈大臣、前引大臣持前导扈从列侍之事。武官名。清置,见“后扈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