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税使
使职名。唐德宗建中三年(782) 置,分为汴东、汴西水陆运两税盐铁使。贞元三年 (787)以度支员外郎元友直为河南、江淮南勾勘两税钱帛使;宪宗元和五年 (810),诏盐铁使扬子留后、江陵留后、上都留后、度支山南西道分巡院官充诸道两税使,掌催征诸道夏、秋两税; 后又置勘定两税使,检查两税实施情况。
官名。唐朝负责夏秋两税的长官称两税使,多以盐铁转运使兼任。唐德宗建中年间实行夏秋两税制,夏税不超过六月,秋税不超过十月。见《新唐书·食货志二》。
使职名。唐德宗建中三年(782) 置,分为汴东、汴西水陆运两税盐铁使。贞元三年 (787)以度支员外郎元友直为河南、江淮南勾勘两税钱帛使;宪宗元和五年 (810),诏盐铁使扬子留后、江陵留后、上都留后、度支山南西道分巡院官充诸道两税使,掌催征诸道夏、秋两税; 后又置勘定两税使,检查两税实施情况。
官名。唐朝负责夏秋两税的长官称两税使,多以盐铁转运使兼任。唐德宗建中年间实行夏秋两税制,夏税不超过六月,秋税不超过十月。见《新唐书·食货志二》。
官名。元置,掌御用之鞶(大带)。属侍正府,参见该条。
官名,汉置,为王国之傅,掌导王以善,且有监督作用。《后汉书·光武十王列传·东平宪王苍》:“十一年,苍与诸王朝京师。月余,还国。帝临送归宫,悽然怀思,乃遣使手诏国中傅。”国中傅,即东平宪王苍之傅。傅,位
官名。北周置。掌傅弼太子,匡正其过失。亦作东宫左宫正。《周书·宇文孝伯传》: “(孝伯) 历司会中大夫、左右小宫伯、东宫左宫正。”
官名。清朝四品太监之衔名。为太监之最高职衔,充敬事房总管。清制,太监品级最高不过四品,然清末亦有特赏二品顶带者,如李莲英等。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海军处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掌筹画海战,考核教育、测绘等事。辖谋略、教务、测海三科。置司长一人,承发官一人,科长三人,科员六人,艺师二人,艺士三人,录事六人。三十
即“额驸”。
官名。南朝梁皇弟皇子府始置,陈沿置;北魏、北齐及隋诸王府亦均置之。唐制亲王府长史秩从四品上,与司马皆掌统府僚,纪纲职务。宋王府亦置长史,但不任命。辽亲王内史府中有长史,属南面王府官,地位在内史之下。明
见“集注”。
即“甲喇”。
即“扎尔固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