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委员会秘书处
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的内部机构。其职掌为:一、文书的撰拟批判及收发保管;二、编次议事日程及会议录;三、会议记录及整理议案;四、典守印信;五、对外接洽;六、整理簿记编造预算及庶务会计事项;七、协助各专门委员会事务的进行。设秘书长、副秘书长各一人,秘书四人,科长、总干事、干事等若干人。处内分议事、机要、文书、事务四科办事。
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的内部机构。其职掌为:一、文书的撰拟批判及收发保管;二、编次议事日程及会议录;三、会议记录及整理议案;四、典守印信;五、对外接洽;六、整理簿记编造预算及庶务会计事项;七、协助各专门委员会事务的进行。设秘书长、副秘书长各一人,秘书四人,科长、总干事、干事等若干人。处内分议事、机要、文书、事务四科办事。
官名。明朝于各王府典仪所分置,各一人,从九品,佐典仪正掌陈仪式。嘉靖四十四年 (1565)革。
又称“冢君”。西周诸侯国君别称。《逸周书·商誓》: “尔冢邦君无敢其有不告见于我有周。”
官名。南朝陈时参军称谓的一种。见“正参军”。
官文书名。宋朝官员、命妇进呈后妃、东宫的文字。
即官吏的俸禄。后世称薪水、今称工资。俸,也写作“奉”。汉朝的官俸是:大将军、三公俸,每月三百五十斛谷。中二千石俸,每月一百八十斛谷。二千石俸,每月一百二十斛谷。比二千石俸,每月一百斛谷。千石俸,每月八
官名。简称“总理大臣”,又名 “总署大臣”、“译署大臣”、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之长官。咸丰十年十二月(1861年1月设。分为三种:一为总理各国事务亲王、郡王、贝勒,特简; 一为大臣,以军机大臣兼领,特
官名。见“司闺”。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为*海军部之前身。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同时将练兵处军学司水师科及工部船政事宜併入。掌全国海军政务,凡厘定章制,考究教育,节制海军人员,监督造械,任补黜陟官员,皆由该
官署名。辽朝南面官,属门下省,掌皇帝及太后、皇后之印,辨其所用。置符宝郎等职。
官名。明朝掌管开矿征税的宦官。始设于万历二十四年(1596),此后矿监税使遍布天下,搜刮祸民。三十三年诏罢而实存。明神宗死后,始以遗诏罢矿税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