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狱名。汉代蔡邕《独断》:“四代狱之别名,唐虞曰士官,《史记》曰皋陶为理,《尚书》曰皋陶作士。夏曰均台,周曰囹圄,汉曰狱。”2、狱官名。《尚书·立政》:“王左右常伯、常任、准人。”注:“准人、平法
(1)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与北洋政府初期的临时参议院所设委员会之一。由议长指定或由全院参议员选出若干人组成。(2) 北洋政府时期国会参众两院内部各委员会之一。参议院与众议院为审查特别事件分别设置特别委员
官名。北宋仁宗景祐元年(1034)置,员四人,掌为皇帝讲说经史。其后,凡官卑资浅者入侍讲筵,例除此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从七品。南宋因之。官名。宋仁宗景祐元年正月始设此官。给皇帝
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掌每月截缺后,以本月所开各缺,按数截出到班者若干人、经司议、堂议后,至选日掣签以定。设经承以办理事务。
官名。东魏置。为皇帝亲近侍卫。见《魏书·孝静纪》。
官名。清末设置,专办福建船政事务。同治五年(公元1866年)十月始任命,以沈葆桢任此职。此后多以闽浙总督、福州将军兼任。
官署名。明洪熙元年(1425)于都察院前加“行在”字,称行在都察院,而以在南京者称都察院。正统中,去“行在”字,仍以在南京者称南京都察院,遂为定制。
历朝帝王献给天神的奏章表文。又称青辞。每逢有关节日或遇天灾,在著名宫观建水陆道场时用之。由翰林学士或地方官起草,因用朱笔写在青藤纸上,故名。祈晴、祈雨,皆用青词。多采用四六句文体。
海关征税部外班洋员,属验查官,分超等验估与验估二级。见“征税部”。
吏名。南朝宋置,郡属吏,掌笔墨。见《宋书·赵伯符传》。郡门下吏名。南朝宋置,《宋书·赵伦之传》载:子伯符,“为丹阳尹……典笔吏取笔不如意,鞭五十。”典笔吏当是属于小史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