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西晋置。《晋书·北狄传》: “武帝时,有骑督綦毋伣邪伐吴有功,迁赤沙都尉。”
官署名,金朝置。掌监知人户酝造曲蘖,办课以佐国用。其官有使,从六品。副使,正七品。见《金史·百官三》。官署名。金置,掌监知人户酝造曲(麴)糵,办课以佐国用。设官有使,从六品;副使,正七品;下设都监二人
官署名。辽朝置,属文班司。始置于辽太宗会同元年 (938) 。
明朝按察副使之别称。
官名。晋朝置,隶大司农。官名。晋置,为大司农的属官。参见“都水长”。
官署名。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北洋政府公布《诉愿条例》,后来改称《诉愿法》;国民党政府成立初期仍沿用,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三月公布了新的《诉愿法》,民国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复加修订。
战国秦对少数民族首领的称谓。参见“真臣邦君公”。
简称“包衣前锋营”,旧名“解马营”。清朝内务府中负责演习马上技艺之军事组织。乾隆十三年 (1748) 置。每旗设委署前锋参领二人,前锋校二人,委署前锋校二人,蓝翎长四人。内务府所属军队。清乾隆十三年(
①春秋时君王医职官员省称。《国语·晋语》:“平公有疾,秦景公使医和视之”,“对曰: ‘上医医国,其次医人,固医官也。”韦昭注: “官,犹职也。”② 吏名。南朝梁置,为郡县属吏。官名。春秋时晋、楚、鲁、
官名。清朝刑部直隶清吏司副长官。简称直隶司员外郎。乾隆六年(1741)设。满、蒙各一人,汉二人,从五品。佐郎中掌顺天府、直隶及八旗游牧察哈尔左翼所属刑名。光绪三十二年 (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