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诸道临时特遣使。至德二载(公元757年)史思明、高秀岩各以所部来降,遣内侍李思敬与乌承恩前往宣慰。其后肃宗、代宗、德宗、宪宗诸朝均曾派遣宣慰劳军之使。
汉朝根据县府政务繁简,分为剧县、平县,两者官员的侍遇有所不同。东汉安帝时规定,长吏如非父母丧无故去职者,剧县十岁,平县五岁以上,乃得重新叙用。
官名。新莽置。王莽改制时于长安及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等五都分别设五均司市师,皆置交易丞,员五人,职掌五均赊贷及交易等事。官名,西汉末年王莽置,掌五均赊贷及市场交易。《汉书·食货志下》:“今开赊贷
内官名。皇帝嫔妃。唐朝列为九嫔第三,一人,正二品。宋朝为内命妇之一,位昭容下、修仪上,正二品。金朝亦为九嫔第三,正二品。女官名。隋、唐皆置,为九嫔之一,正二品。见《新唐书·百官二·内官》注。金沿其制,
官名。唐朝后期始置,为诸司使之一,多以宦官充任。宋初沿置,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属西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 属文类科目。大历六年(公元767年)诏举,郑珣瑜等人及第。
官名。北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1016),皇帝亲行南郊大礼临时设置,以参知政事充任。
郎官别称。因执楯侍卫于宫陛侧,故名。《史记·滑稽列传》:“秦始皇时,置酒而天雨,陛楯者皆沾寒。优旃见而哀之”,“临槛大呼曰:‘陛楯郎!’郎曰:‘诺!’”官名。秦置,属郎中令,掌执盾在殿陛侧侍卫的官员。
官名。见“大理卿”。官名。秦有汉廷尉,至南朝梁陈与北魏始称廷尉卿,北齐改称大理寺卿,为大理寺的长官。历代沿置。唐制大理寺卿为从三品,明清为正三品。详见“大理寺”。
南宋时低级吏员的组织。其所属成员统称为小使,分为上名、手分、贴司三个等次。县的主吏——典书、押司可保举品行端正不曾犯赃私罪的手分、贴司三两人就编录司习学,遇编录司有阙,由县上报到州,州委派官员进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