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都督曹
官署名。西晋始置,为御史台下属十三曹之一。设侍御史掌其事,监察京都畿内诸军府长官。东晋、南朝宋沿置。其后置否不详。
官署名。西晋始置,为御史台下属十三曹之一。设侍御史掌其事,监察京都畿内诸军府长官。东晋、南朝宋沿置。其后置否不详。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六品上。宫名。北魏设置,掌御用服饰,秩从六品上。
参见“东京小宗伯”。官名。北周置,为东京六府官属,秩正六命。任此职者见《文馆词林》卷四百五十二薛道衡《大将军赵芬碑铭》:“大象元年(公元579年),置六府于洛阳,除小宗伯,摄夏官府事。”参见“小宗伯上
官署名。清末新设中央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商部、工部等合并而成。掌全国农工商政并森林、水产、河防、水利、商标、专利诸事。置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左、右丞,左、右参议均各一人。下设农务、工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统领西南边兵马。
官名。北魏管理包括京都平城在内的代郡事务的最高长官。太武帝延和元年(432)改称万年尹,后复旧。设丞为次官,属官有功曹、主簿、通事及诸曹掾史。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三品上。太和十八年迁都洛阳,
1、泛指官。唐耿《题惟干上人房》:“苦行无童子,忘机避宰官。”2、指县官。
选举名目。明朝泛指增拔贡生之制。清初定为五贡之一,每六年一次,乾隆七年(1742)改十二年一举。每次选府学二名,州、县学各一人,由各学政经考选保送入京,经朝考合格者,分别派充京官、知县或教职。科举制度
内官名。亦作倢仔。西汉武帝始置; 位次皇后,视上卿,比列侯。元帝增设昭仪后,位次昭仪。东汉初废。汉末魏国复置,位王后以下第三等。三国魏明帝太和 (227—233) 中定为视中二千石。西晋武帝置为九嫔之
官名。①文学侍从之臣。南朝梁置。《陈书·周弘正传》:梁武帝“普通(520—527)中,初置司文、义郎,直寿光省。”亦称司文侍郎。多选任文学、史学名士。②唐高宗龙朔二年(662)至咸亨元年(670)为著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二品。掌军民之务,在各道设置。领路、府、州、县,行省有政令则布于下,郡县有请则转达于省。有边陲军旅之事,则兼都元帅府。设使三员,同知、副使、经历、知事各二员,或置宣慰使都元帅、副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