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计长
官名。为国民政府主计处的主官,后为行政院主计处的长官。见“国民政府主计处”。
官名。为国民政府主计处的主官,后为行政院主计处的长官。见“国民政府主计处”。
官署名。清朝礼部主客清吏司所属机构,分办本司事务。
官名。宋朝置。隶属都一级统兵官,由都头、副都头或军使、副兵马使管辖,位在将虞候下、押官上。低级军职名。宋代马步军“都”一级编制中有承局一职,在马军由军使、副兵马使管辖,在步军由都头、副都头管辖,地位在
正直而敢谏诤之臣,即贤臣。《汉书·朱云传》:“上曰:勿易,因而辑之,以旌直臣。”
官名。元代置于户部所属京师二十二仓,正七品,监督粮食出纳之事。参见“京师二十二仓”。
官名。西汉少府所属,《汉书·儒林传》有孟喜为曲台署长的记载。颜师古注:“曲台,殿名;署者,主供其事也。”
官名。十六国前赵刘曜置。《晋书·刘曜载记》:“ (长安人刘终于终南山崩处得有字白玉一方,献上) 时群臣咸贺,以为(石)勒灭之征。(刘)曜大悦,斋七日而后受之太庙,大赦境内,以终为奉瑞大夫。”
①官名。西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大农令置。简称大农。秩中二千石,列位九卿。掌管全国租赋收入和国家财政开支,凡百官俸禄、军费、各级政府机构经费等由其支付,管理各地仓储、水利,官府农业、手工业、商业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司约下士二人,掌卷契文书之法。北周依《周礼》之制置司约中士,正二命;司约下士,正一命。隶属于秋官府掌朝下大夫。
官名。东晋元帝太兴元年 (318)改丹杨内史置。为京城所在郡府长官。掌京城行政诸务并诏狱,一度掌少府职事,地位颇重要。亦称“京尹”。《晋书·温峤传》言其“辇毂喉舌,宜得文武兼能”。秩中二千石。南朝沿置
见“特授”。明清任用官员方式之一。由皇帝直接选用。如明制,大学士与吏部尚书的任用,由皇帝以特旨任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