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郡吏
汉代郡太守的别称。见《汉书·晁错传》。
汉代郡太守的别称。见《汉书·晁错传》。
即唐朝十六卫之左骁卫,高宗龙朔二年(662) 除府字。
官名。高昌门下属官。
官名。清末各官办铁路长官或副长官。光绪年间兴办铁路,各路多于督办下置总办,三十三年(1907)始独置。一至二人不等。无品级规定。总司该路事宜。
官名。见“昭文馆”。
官名。见“主客承务郎”。
清代考功清吏司的内部机构。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设立,掌核办度支、陆军等部丁漕盐官奏销案内议叙、议处等事。
也写作“南阁”,汉朝丞相官署的别称,与“黄閤”义同。《后汉书·百官一·太尉》:“掾史属二十四人……黄閤主簿录省众事。”东汉许冲《上说文解字书》:“臣父,故太尉南閤祭酒慎。”段注:“太尉南閤祭酒,谓太尉
城镇自治组织的执行机关。清末至北洋政府初期设置,其职权略同于“乡董”,参见该条。
见“都商税院”。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宫伯中大夫右侍士上佐官,正二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