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宋、辽、元各朝地方行政机构府之长官,简称“知府”。详“知府”。官名。宋置,为府的最高长官。《宋史·职官七·府州军监》:“诸府置知府事一人。”也简称知府,虽非正式官名,也为一府的长官。到明朝,知府
即“总兵官”。官名。明置,派将出征,设总兵官、副总兵官,挂印称将军,由公、侯、伯、都督担任。后来统兵镇守,遂成一方武官重职。清沿明制,在各省置总兵,掌一镇军政,统辖本标官兵,位在提督之下,分防等事,皆
官署名。与太子家令寺、太子仆寺并号东宫三寺。北齐始置,属詹事府。设令、丞为长贰,主管东宫周卫禁防、漏刻钟鼓,领中盾署。隋朝罢詹事,三寺仍置。率更寺设令、丞、录事各一员,掌伎乐漏刻等庶务,不领署。唐朝沿
受帝王封号的妇女。始于周朝,历代沿之。有内命妇和外命妇之分。详“内命妇”、“外命妇”。1、古大夫之妻称命妇。2、有封号的妇女。《后汉书·孝安帝纪》:“皇太后率大臣命妇谒宗庙。”注:“《丧服传》曰:命夫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由组练人匠提举司改立,掌织造撒答刺欺人匠。隶工部。秩正五品。置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名。北周置。司武上大夫属官,佐其总宿卫军事,分置左、右。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见“副司矢”。
执事于皇帝、皇后等丧礼之仪仗队员。南朝宋、陈、北魏、唐朝、宋朝置,均选品官子弟担任,为入仕途径之一。南朝宋制,选六品以上子弟为之,人数自二十至六十不等。北魏制,被选挽郎后,可除奉朝请或将军府参军等官。
官名。同“右一护军府副护军”。
符节制度。辽朝有银牌,为皇帝遣使之凭证。使者持牌,如皇帝亲临,沿途乘驿马需索,不准违误。使还,呈交皇帝。银牌上铸有契丹字,长一尺。有西夏铸西夏文的铜牌传世。“内宿命令”、“防守命令”牌为宫廷宿卫和驻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