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路分都监简称。
使职名。唐僖宗中和元年(881) 车驾御成都府, 置京城四面催阵使, 以守兵部尚书王徽充。
官署名。北洋政府置,见“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
官名。北周置。《隋书·于仲文传》:“及宣帝嗣位,(于玺)转右勋曹中大夫。”正五命。
官名。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设,为国史馆的长官。见“国史馆”。
官制用语。宋朝吏人、公人、军人等名次与地位较高者称为上名,较低者称为下名。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武类科目。开元十二年(公元724年)诏举,裴敦复等二人及第。
国立学校名。隋朝国子寺置,设博士二员、助教二员,教授书法,文帝开皇十三年(593)罢。唐太宗贞观二年(628)复置,隶国子监,置博士二员、助教一员,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以石经、《说文》、《字林
即“都官郎”。
见“封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