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宗子录”。参见“宗子正”。
官名。掌造作宫廷衣物。北魏置。见《魏书·京兆王传》。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 属于不遇类科目。景龙三年(公元709年)诏举,夏侯铦及第。
官署名。清末新设中央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商部、工部等合并而成。掌全国农工商政并森林、水产、河防、水利、商标、专利诸事。置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左、右丞,左、右参议均各一人。下设农务、工
官名。金、元皆置,为文散官四十二阶第六阶。金正二品下。元正一品,宣授。
官署名。明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李自成农民军政府克北京,改原明太仆寺而置,职掌因明旧制。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太常寺长官,以两制以上充任。仁宗康定元年(1040),令兼领礼院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复以太常卿为太常寺长官,遂罢。
官制用语。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规定在每品内分三个等级,称上、中、下三阶。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自第一品至从三品内不分阶,自第四品至从九品每品内分上、下两阶,不过属于某品下阶的官职,
侯的家臣之一。西汉置,其职掌为奉行侯的使命。东汉省。
官名。为课的主官。见“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