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卫指挥同知
武官名。明置, 见“京卫”。
武官名。明置, 见“京卫”。
官署名。元太宗元年(1229),以牙老瓦赤掌撒麻耳干、不花刺、拔汗那、斡端、可失哈耳等城邑和农耕地区行政财赋,宪宗时定界东起畏兀儿地,西至阿母河,置行政长官。《元史》称为别失八里等处行尚书省。
杂任职名。唐初置于舟楫署,协助漕正、监漕管理运漕之事。
使职名。唐代宗宝应二年(763)置,同诸道观察使外察官吏善恶; 功过稍大,事当奏者,案成便奏; 功过虽小,理堪惩劝者,案成即报考功。
官名。明洪武(1368—1398)中于审刑司置,三人,正七品。详见“审刑司左详议”。
王国谒者,俸比四百石,掌冠长冠,本员十六人,后减。见《后汉书·百官志》。
大理院内部机构。掌法庭的录供,例案的编辑及本院文牍、会计事务。主官有都典簿一人,秩从五品,下设典簿四人,秩从六品,分任文牍、会计事务,并监守印信;主簿六人,秩正七品,掌录供、编案、译电及督同录事缮写文
明代军事系统的都司(行都司)、卫、所,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也是一种地理区域,统辖不属于行政系统管辖的疆土。明代卫所的疆土管辖可分以下四个类型:一为沿边卫所,其辖境从东北到西北以至西南的边疆地区,约占明代
官署名。北齐门下省、东宫门下坊置,掌铺设洒扫等事务,设斋帅、内阁帅等官。隋朝及唐初仅置于太子门下坊,仍设斋帅,掌东宫汤沐、灯烛、洒扫、铺设事。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典设局。官署名。北齐于门下省置
官名。战国置。家臣的长官。《十二家吉金图录》卷下著录“鼎”铭:“王后左相室”。
辽军名。南面,驻守辽阳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