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场案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隶户部仓部司,掌仓库、场务之事。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隶户部仓部司,掌仓库、场务之事。
官名。① 唐朝始置,为尚书省礼部头司礼部司长官。高祖武德三年 (620) 改仪曹郎设。额一员,从五品上。掌司事。因其地望清贵,又掌尚书省文翰之事,故多以有文名者居之,号为“南宫舍人”,短期内即可擢迁知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司右中大夫属官,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周礼》夏官之属有戎右中大夫二人。郑玄注:“此充戎路之右。田猎亦为之右焉。”北周因之置田右上士
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设,掌管捐纳人员按卯掣签加捐过班注册,稽察捐生银数及出身履历。设经承以办理事务。本处成立之前,其职任属求贤科。
官名。清朝内务府所属畅春园之主管官。掌理畅春园及附近恩佑寺、恩慕寺、圣化寺、西花园、虎城等处事务。乾隆二十九年(1764)设,由皇帝特简,无员限。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司仪,掌接待宾客的礼仪。北魏有司仪官,北齐因之置司仪署,属鸿胪寺。有令及丞,所属有奉礼郎三十人。隋沿置,有令二人,所属有掌仪二十人。唐制以门下省所属的典仪掌赞导仪节,司仪署令一
县主财政之府。东汉置,亦称少府。见《隶释》七《竹邑侯相张寿碑》。《五行大义》卷五《论诸官》引翼奉说:“小府主出纳,主饷粮。”其职为主县廷财政。
官名。清末陆军部军学处之长官。宣统三年(1911)设。掌军学处事。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薙氏下士二人,掌管伐除天然生长与人工种植的林木,及有关伐取树木的禁令。北周仿《周礼》之制置司薙中士,正二命;司薙下士,正一命。属秋官府司调下大夫。
官名。五代后周太祖广顺二年(952)置,总领殿前诸班。宋初沿置,位在殿前都点检之下,废殿前都点检后,遂为殿前司长官。掌殿前诸班、诸直及步骑诸指挥之名籍,凡统制训练、番卫、戍守、迁补、赏罚,皆总其政令。
吏职名。南宋临安府所属开拆司置,有正开拆官、副开拆官、下名开拆官,分管开拆司有关事务。参见“开拆司”。流外官名。宋于三司、开封府各置开拆官,诸州称开拆司,均掌收发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