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法院
官署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改译经院置,属鸿胪寺,掌翻译佛经。
官署名。宋太平兴国五年(公元980年)置译经院,八年(公元983年)改为传法院,属鸿胪寺。所掌为翻译经卷,润色文字。
官署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改译经院置,属鸿胪寺,掌翻译佛经。
官署名。宋太平兴国五年(公元980年)置译经院,八年(公元983年)改为传法院,属鸿胪寺。所掌为翻译经卷,润色文字。
官名。《晋书·羊琇传》记羊“琇少举郡计”。即郡上计吏。参见“上计吏”。
科举常科科目之一。汉代至南北朝明经为察举的科目之一。隋亦以明经举士,如韦云起开皇中举明经,授符玺直长,孔颖达大业初举明经,授河内郡博士。唐以明经为科举的常科,明经科中又析为五经、三经、学究一经、三礼、
官名,汉置,职如县长,掌治本道。凡县主蛮夷曰道,满万户置令,不满万户置长。见《后汉书·百官志五》,参看“道令”条。
官名,又称五威中城将军,为中城四关将军之一,掌城门。《汉书·王莽传》:“置五威司命,中城四关将军。司命司上公以下,中城主十二城门……汝作五威中城将军,中德既成,天下说符。”
官名。北宋初,国子监有印书钱物所。太宗淳化五年(994) 改称,以京朝官充任。掌印经史及其他书籍。神宗元丰三年(1080)省。南宋复置。官名。宋初国子监有印书钱物所,淳化五年(公元994年)改置书库监
见“焕章阁”。
官名,汉置,为西北地区的田官。《居延汉简》:“丞富官斥候属守农令。”
官名。 西周诸侯国置。 职掌不详。 见《永盂铭》。
即“假版官”与“试衔”。
官名。汉武帝置,为丞相属官,秩四百石。《汉书·昭帝纪》:“丞相少史王寿诱将安入府门。”官名,汉置,为丞相属官,位在长史下,佐长史理职事。《汉书·昭帝纪》:“丞相征事任宫手捕斩(上官)桀,丞相少史王寿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