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俸
官制用语。凡官员因丁忧或受处分,自开缺之日,停给俸银,称住俸。又,京官外出公务,其原俸仍由京城支领,本人在外另得俸饷,称“行俸”,亦名住俸。
官制用语。凡官员因丁忧或受处分,自开缺之日,停给俸银,称住俸。又,京官外出公务,其原俸仍由京城支领,本人在外另得俸饷,称“行俸”,亦名住俸。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伊耆氏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司要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伊耆氏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署名。金朝掌理皇族政务,章宗泰和六年 (1206) 因避讳改为大睦亲府。元朝置于世祖至元十七年 (1280),掌怯薛及诸王、驸马投下蒙古人、色目人诉讼等务,以蒙古诸王为府长,怯薛人员奉旨署事,定秩为
见“勋武前锋五职”。
官职种类。北魏置,隋、唐因之。指不带兵、没有实际职掌、仅代表品阶待遇的名号将军。北魏末战事频繁,授官较滥,北魏孝武帝永熙二年(533),规定担任官职低于自己应授品阶者,可加散号将军,享受该官的品阶待遇
官名。战国魏置。《韩非子·外储说右上》:“犀首,天下之善将也,梁王之臣也”。陈奇猷注“:“犀首,魏官名”。《庄子·则阳》。“犀首公孙衍。”成玄英疏: “犀首,官号也。”《史记·张仪列传》: “犀首者,
①官名。又称“大司成”。一说即“师氏”。掌教国子。《礼记·文王世子》:“《语》曰:‘乐正司业,父师司成。一有元良,万国之贞。’世子之谓也。”又:“大司成论说在东序。”郑玄注:“论说课其义之深浅,才能优
凡指三公府的官吏。三公指太尉、司徒、司空。《后汉书·百官志》太尉掾史属注:“旧河堤谒者,世祖改以三府掾属为谒者领之,迁超御史中丞、刺史、或为小郡。”参看“三公”、“三府掾”条。《后汉书·寒郎传》:“永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君王出入清除道路。《周礼·秋官》:“条狼氏,下士六人,胥六人,徒六十人”,“掌执鞭以趋辟,王出入,则八人夹道。公则六人,侯伯则四人,子男则二人。凡誓,执鞭以趋于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教育部。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官制,其所掌为:一、大学校;二、高等专门学校;三、和以上相等的各种学校;四、外国留学生;五、历数;六、博士会;七、国语统一事项;八、医士、
官名。西汉置,《史记·仓公列传》记齐国有北宫司空,为主后宫罪人之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