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置,为中央行政机关之一。民国十六年国民政府改其为大学院,十七年又改称教育部,管理全国学术及教育行政事务。下设总务、高等教育、普通教育、社会教育、蒙藏教育五司及编审处。设长官部长一人,政务次长一人、
官名,汉置。汉朝三公府将军府等皆置,为曹长官,史属为副长官,掌曹务。《后汉书·百官一·太尉》:“掾史属二十四人。本注曰:《汉旧注》东西曹掾比四百石,余掾比三百石,属比二百石。”《后汉书·光武帝纪上》:
见“算学”。
官名。清末陆军部承政司之长官。宣统二年(1910)设。掌承政司事。
官名。唐朝内官,高宗龙朔二年 (662)置二十员,正八品,位同采女; 咸亨二年 (671)废。内命妇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置侍栉二十人以代采女,秩正八品。咸亨二年(公元671年)复旧。
国防部内部行政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参谋总长,掌管国防部各厅、局的人事、文电收发、通讯、档案管理、勤杂等事务。局内设管理、总务两组,另设七个处,分管各项业务。组、处之下分设若干科。其人员级别与各
官名。明朝于各王府纪善所分置,各二人,正八品,掌规谏讽谕。
官名。明初户部、刑部所属山西部分置。参见“山西部”。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二年 (1079) 置,属刑部,掌详断大辟狱案,设详断官领之。元丰(1078—1085) 改制,以其事归大理寺详断案,刑部不复详断。
官署名。西夏仁宗乾祐(1170—1193)年间置。与枢密院分掌军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