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保办公处

保办公处

保的办事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九月十九日公布的《县各级组织纲要》的规定,乡(镇)之内编制为保甲,每保以十甲为原则,不得少于六甲多于十五甲。保设保办公处,置保长、副保长各一人,由保民大会选举之。在未办理选举以前,保长、副保长由乡(镇)公所推定呈请县政府委任,任期二年,连选得连任。保办公处设干事二至四人,分掌民政、警卫、经济、文化各事务,由副保长及国民学校教员分别担任之。保长辖各甲长及保壮丁分队、国民学校及保合作社。保长、国民学校校长、保壮丁队队长,暂以一人兼任之。但在经济、教育发达之区,国民学校校长以专任为原则。在人口稠密地方,如一村或一街为自然单位,不可分离时,得就二保或三保联合设立国民学校、合作社及仓储等机关,推举保长一人为首席保长以总其成,但壮丁仍须分保编队训练。

猜你喜欢

  • 东京宰相府左平章政事

    官名。辽朝设,为东京宰相府官员,在右相下。

  • 太公仆

    官名,汉置,掌太公舆马。《史记·高祖公臣侯者年表》:“戴(敬侯彭祖),以卒从起沛,以卒开沛城门,为太公仆。”

  • 附国大人

    北魏时指臣服于朝廷的少数民族首领。《魏书·太宗纪》: “ (永兴三年412) 赐附国大人锦罽衣服各有差。”

  • 司宫

    官名。周朝置。①太宰所属掌宫庙之吏。《仪礼·公食大夫礼》: “司宫具几。”郑玄注: “司宫,大宰之属,掌宫庙者也。”孔颖达疏:“大宰之下有宫人,掌宫中除汙秽之事,即此司宫。”② 宫内阉官之长。《左传·

  • 石烈

    原为契丹氏族称谓。辽建国后,相当于“县”的建置。原为契丹氏族的称谓,辽建国后,相当于汉族地区“县”的建置。大部族的石烈设石烈夷离董、石烈麻普;小部族的石烈设令稳麻普、牙书。均为北面部族官。

  • 典府

    官名。王国属官,晋朝平原、汝南、琅玡、扶风、齐等大国各置一员,位舍人下; 其后演为典府丞。至隋朝又有典府长、丞,掌府内杂事。

  • 军需司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置。掌粮馕廪饩,兼司军需人员教育。辖统计、粮服、建筑三科,附设银库。设司长一人掌司事,下设科长三人,科员三十人,司副官一人,法规总编纂员二人,编纂员

  • 典妇功奄中士、下士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典妇功中士二人,下士四人,掌理妇人从事女工的法式,以女工之事教导及督促嫔妇内人。北周依《周礼》置典妇功奄中士,正二命;典妇功奄下士,正一命。属天官府司内上士。

  • 大舟卿

    官名。梁代天监七年改都水使者为大舟卿,掌管舟航河堤等事。陈代也设此官,职权任务与梁代相同。参看“都水使者”。官名。梁天监七年(公元508年),改都水使者为大舟卿,官署称大舟寺,属于冬卿,地位相当于中书

  • 太子守舍人

    官名。东宫属官。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六品上。北齐属太子典经坊,员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