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科之一。隋代设置,属于吏治类科目。大业三年(公元607年)诏举。参见“制科”。
官学名。战国时齐国置,它由战国的养士制度演变而来,把为奴隶主阶级世卿世禄制度服务的官学改变为造就封建官吏的学校。稷下学宫直属于齐王,“稷”是指齐国都城临淄的稷门。来稷下的学者,按其学术水平、社会名望等
官署中的杂差官吏。《宋史·田敏传》:“田敏,字子俊,本易州牙吏。”
武官名。为圆明园护军营的主管, 见“圆明园护军营”。
官名。清乾隆五十八年特简满大臣一人管理太医院事,地位在院使之上。
官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为南京府秘书厅的主官。见“南京府知事”。
政区名。[Ⅰ]清代地方政区除本部十八省汉族地区外、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初时均因袭其原来习惯不置行省。光绪初、左宗棠平定天山南北路,十年(公元1884年)于其地建为新疆省,次年又改台湾为省,合为二十省。
宋朝尚书省吏部俗称。当时吏部除官,多用例破法,或因例立法,故称。
北魏对归附其政权者的一种待遇。《魏书·毕众敬传》:“众敬弟众爱,随兄归国,以勋为第一客,赐爵巨平侯。”
官名。(1) 对春、夏、秋、冬官而言。贾公彦《周礼正义疏》:“春官为木正,夏官为火正,秋官为金正,冬官为水正,中官为土正,高辛氏因之”。唐朝以来,司天官有中官,设正一人,与春、夏、秋、冬诸官正掌习四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