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禄寺主簿
官名。西汉始置。晋亦置,南朝宋、齐因之。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其班为七班中之三班。陈因之。隋朝置二人。唐初沿置,员二人,正八品上。太宗贞观(627—649)后,改从七品上。北宋前期,用为文臣叙迁之阶。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复为职事官,置一人,从八品。南宋孝宗隆兴元年(1163),光禄寺并归太常寺,遂废。
官名。西汉始置。晋亦置,南朝宋、齐因之。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其班为七班中之三班。陈因之。隋朝置二人。唐初沿置,员二人,正八品上。太宗贞观(627—649)后,改从七品上。北宋前期,用为文臣叙迁之阶。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复为职事官,置一人,从八品。南宋孝宗隆兴元年(1163),光禄寺并归太常寺,遂废。
明清对六科给事中与都察院各道监察御史之合称。因其均有监察稽核,建言朝政,纠弹百官之责,故亦统称为“言官”。明代六科与都察院分别独立,通称“两衙门”,至清雍正 (1723—1735) 以后六科并入都监院
官名,汉置,为使匈奴中郎将的省称,俸比二千石,掌护南单于,有从事二人,有事随事增加;掾,随事为员(见《后汉书·百官志》)。《后汉书·光武帝纪》:“匈奴遣使来献,使中郎将报命。”“匈奴薁鞬日逐王比,遣使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置,为三部使之一,掌天下户口、税赋之籍,以及榷酒、工作、衣储之事。淳化四年(993) 罢,五年复置,真宗咸平六年(1003)复罢。辽朝户部使司长官,南面官,掌东京路赋
见“四门直讲”。
海关海事部灯塔科洋员,其地位次于船主。见“海事部”。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督造钱币。员额四人,官阶为职同指挥。
官名。辽朝置,为东路都统军使司官员,掌文翰等事。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由大都等路断没提领所改置,隶中书省刑部,掌孥收产没之籍。设提领、同提领各一员。官署名。元至元二十年(公元1283年)改大都等路断没提领所为司籍所,掌理犯刑案者财产籍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都水监。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官署名。元置,属都水监。秩从五品,掌大都河道之事。设提举一人;从五品,同提举一人,从六品;副提举一人,从七品。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改宣德郎置,为从八品文臣寄禄阶官。官名。宋政和四年改宣德郎为宣教郎,文散官,正七品。参看宋代王栐《燕翼贻谋录·说郛九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