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职
公务员降罚方式之一。国民党政府在抗战时期规定,公务员考绩总分数不满五十分者,予以免职处分;平时考绩时有三次大过者,也予以免职,并得视其情节依法交付惩戒。
公务员降罚方式之一。国民党政府在抗战时期规定,公务员考绩总分数不满五十分者,予以免职处分;平时考绩时有三次大过者,也予以免职,并得视其情节依法交付惩戒。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卉下大夫罟工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见“司调下大夫”。
官名。清入关前六部、都察院、理藩院等衙门之长官。顺治元年(1644)改用汉官名,六部及理藩院之承政改称“尚书”,都察院之承政改称“左都御史”。又,天聪十年(1636),改文馆为内三院,其长官初亦为承政
官名。辽朝节度使司官员,协助节度使处理日常事务。统和元年 (983),圣宗下诏,谕“诸道节度使判官……当执公方,勿得阿顺。”
见“金吾街仗司”。
清朝地方士绅对州县官之尊称。
官署名。见“户部司”。
中央政治委员会所设专门委员会之一。见“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
清末理藩部所属培养蒙语翻译的专门学校。理藩院改部以后,将理藩院时期的蒙古官学加以扩展,改称藩言馆。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官名,改右侍禁置,为正九品武阶官,属小使臣。官名。宋置,详见“忠训郎”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