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使
外交官员。由一国派驻在有外交关系的另一国的次于大使的外交代表,其全称为特命全权大使,负责国际事务的交涉。民国政府外交部《驻外使领馆组织条例》规定,民国外交官分全权大使、全权公使、代办使事三级。
外交官名。其地位低于大使一级,其全称为全权公使,代表本国办理与驻在国之间的外交事务。十九世纪末叶以前两国之间是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还是公使级外交关系,反映两国之间的地位是否平等。二十世纪以后,外交使节级别的高低,反映两国之间关系的亲疏程度。参见“大使”。
外交官员。由一国派驻在有外交关系的另一国的次于大使的外交代表,其全称为特命全权大使,负责国际事务的交涉。民国政府外交部《驻外使领馆组织条例》规定,民国外交官分全权大使、全权公使、代办使事三级。
外交官名。其地位低于大使一级,其全称为全权公使,代表本国办理与驻在国之间的外交事务。十九世纪末叶以前两国之间是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还是公使级外交关系,反映两国之间的地位是否平等。二十世纪以后,外交使节级别的高低,反映两国之间关系的亲疏程度。参见“大使”。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六品,隶上都留守司。职掌同大都警巡院。置达鲁花赤、警巡使各一员,副使二员。
官名,即河南郡太守,掌治其郡。王莽改无爵位的郡太守为大尹,又改河南大尹为保忠信卿。见《汉书·王莽传中》。
旧指皇宫的外门。《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 “太子与梁王共车入朝,不下司马门,于是释之追止太子、梁王,无得入殿门,遂劾不下宫门,不敬。”
官署名。辽代“北面边防官”,有些路设都统军使司,为都统军使的办事机关,掌该军之政令。见《辽史·百官志二·北面边防官》。
满语官名。意为办理文书、文件之人。后金天聪五年(1631)设六部时由“巴克什”改称。为清朝中央各部院衙门、内务府、地方督抚衙门以及八旗驻防将军、都统、副都统衙门内掌管翻译、缮写满汉文书之低极官员,通过
参见“岁贡”②。
官署名。渤海国置,有卿。
官名。金置,管理巩国公家属。有同提控佐之。
元朝地方监察官署名。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监治女真水达达地域。二十五年,併入山北辽东道提刑按察司。
见“门下督”。官名,也简称门下督,汉置,掌侍从护卫。长官外出,侍从保护;长官在官府,巡察守护。《后汉书·舆服上》:“公卿以下至县三百石长导从,置门下五吏:贼曹、督盗贼、功曹,皆带剑,三车导;主簿、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