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差
官员任用方式之一。明制,凡部院官员离开本署办理与本署职责有关的事务,称为公差。最普遍的方式是御史出巡。因出巡任务的不同,而有清军、提督学政、提督操江、巡盐、茶马、巡漕、巡关、儹运、印马、监军及杂差等不同名称。
官员任用方式之一。明制,凡部院官员离开本署办理与本署职责有关的事务,称为公差。最普遍的方式是御史出巡。因出巡任务的不同,而有清军、提督学政、提督操江、巡盐、茶马、巡漕、巡关、儹运、印马、监军及杂差等不同名称。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掌蒙古国子学,隶蒙古翰林院,秩从三品。仁宗延祐四年(1317),升正三品。七年,复降为从三品。置祭酒一员,从三品; 司业二员,正五品; 监丞一员,正六品。官署
官署名。又称封印院。宋朝贡院所属机构。掌贡举考试封弥之事。太宗淳化三年(992) 始行构弥(即糊名)考校法。真宗景德四年(1007),始置封印院,设监门官,封印举人卷首,用“奉使印”。仁宗天圣七年(1
宫廷供奉机构。清置,属内务府。掌备办宫内饮食及典礼筵宴、赐茶等事务。设管理事务大臣,无固定员额;下设尚膳正、尚膳副、尚茶正、尚茶副、尚膳、尚茶及主事、笔帖式等员。所属有膳房、茶房、肉房及乾肉库。膳房、
官名。明清工科之主官。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 (1391) 设,一人,秩正八品。建文(1399—1402) 中改为正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沿设,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 (1665) 裁。
官署名。清末商部所属四司之一。光绪二十九年(1903)设。掌提倡商务,保护商人各事项,并本部司员升调补缺保奖事。置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二人。三十二年,商部改农工商部,改为商务司。官署名。清末置,属商部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京畿卫戍总司令部的主官,见“京畿卫戍总司令部”。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掌监察地方,置司庐州路(今安徽合肥),监治庐州、安丰、安庆等路。二十八年,改肃政廉访司。
官名。明太祖洪武十三年(1380)改殿庭仪礼司副使为左、右司副,各一人,正八品,佐司正掌朝会典礼等事。三十年改殿庭仪礼司为鸿胪寺,左、右司副等官并罢。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八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官名。春秋时越国置。军吏。《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越王)乃命五板之堕长高习之,教军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