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郡主”。娶郡主为妻者称郡马。欧阳修《归田录二》:“宗室女封郡主者,谓其夫为郡马。”
官署名。清朝特置管理蒙古事务之机构。崇德元年(1636)置,以承政为主官,又设参政等官佐之。崇德三年(1638)以蒙古部落尽来归附,改置理藩院,遂废。官署名。清初置,见“理藩院”。
泛指门下官吏,汉朝中央及地方长官均有门下吏,后世沿置。东晋和南朝州的军府也置功曹、主簿、录事、防阁等门下吏。汉代至南北朝谓郡县亲近之吏。门下又称閤下,为府长官治事之所。汉代官府正门一般不轻易开启,府内
官名。金署,为审官院副长官,从四品,位在知院下,与知院共掌奏驳除授失当事。见《金史·百官一·审官院》。
西汉文帝时南越王赵佗见汉使者时自称蛮夷大长。大长,犹言“首领”。《史记·南越列传》:“陆贾至南越,王甚恐,为书谢,称曰:蛮夷大长老夫臣佗……”
参见“左主客郎”。
求取爵禄。《商君书·修权》: “夫废法度而好私议,则奸臣鬻权以约禄。”
官场用语。五代后唐至宋朝,举人获准不经解试,直接参加礼部试,称为免解。或准免一次,或准永远免解。进士科及武举举人获永远免解者,称为免解进士。宋代科举考试中的一项规定。允许应试者不经过解试而直接参加省试
见“摄官”。宋代铨选差遣的方式之一。两广诸路州县、幕职官缺,选差有官人或在任待阙人、举人等临时代理称为差摄。差摄者在任命以前均须经过考试,试以公案,按合格者名次高下差摄。有官人或在任待阙人为正额摄官,
官名。掌管皇帝宴席。《汉书·周勃传》:“条侯心不平,顾谓尚席取箸。”颜师古注引应劭曰:“尚席,主席者也。”女官名。秦置,汉因之,为汉宫中五尚之一。掌管宴席。《史记·绛侯周勃世家》:“景帝居禁中,召條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