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钱
宋朝俸禄制度之一。外任官员于本俸外,依等级每月另给钱若干; 京师诸官依等级,或月给、或年给钱。称为公用钱。
宋朝俸禄制度之一。外任官员于本俸外,依等级每月另给钱若干; 京师诸官依等级,或月给、或年给钱。称为公用钱。
官署名。元延祐六年(公元1319年)改管领诸路怯怜口民匠都总管府置,次年复改为府。见“管领诸路怯怜口民匠都总管府”。
官名。金明昌元年(公元1190年)置,员额二人,从九品,掌检讨典礼。以品官子孙及终场举人,同国史院汉人书写例,试补。
将军名号。西汉置。文帝时有陇西将军周灶,往击匈奴。陇西为郡名。杂号将军名,西汉文帝置,掌征伐或驻守。《汉书·匈奴传上》:“孝文十四年……而拜昌侯卢卿为上郡将军,宁侯魏遫为北地将军,隆虑侯周灶为陇西将军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左武伯中大夫属官,统禁军羽林士,负责皇帝临朝及出行的侍卫,下设左羽林率中士、左羽林倅长下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官名。军队主将的佐吏。《孙膑兵法·[将失]》: “众不能其将吏,可败也。”1、军官的通称。《史记·灌婴传》:“所将卒五人共斩项籍,皆赐爵列侯。降左右司马各一人,卒万人二千人,尽得其军将吏。”2、武官与
明朝翰林院与詹事府左春坊官员考驳诸司奏本、启本行文时的加衔。洪武十四年(1381)令翰林院编修、检讨、典籍同左春坊左司直郎、正字、赞读考驳诸司奏、启,平允则署其衔曰:“翰林院兼平驳诸司文章事某官某”,
官名,秦始置,汉因之,自侍中、尚书、博士、郎皆有之。古者重武官,有主射以督课,以善射者掌事。军屯吏驺宰永巷宫人皆有仆射之号。成帝建始元年初置尚书五人,以一人为仆射,主封门,掌授廪假钱谷。后汉尚书仆射一
宋朝士名。徽宗政和八年 (1118) 置,以赐在学选人,正九品。
官名。清朝后期负责海关税务之官员。咸丰四年(1854),上海成立江海关,征收洋税,清政府派“司税”管理,但实权在英、美、法委员手中。咸丰八年(1858),为办五口通商税务,改司税为正、副税务司,各一人
官名。南宋閤门司属官。孝宗淳熙(1174—1189)中置,选清廉干练,有方略、善弓马,忠训郎以下两任亲民官无阙误及曾历边任者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