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督府
两晋、南朝指加持节都督号之诸公府。
两晋、南朝指加持节都督号之诸公府。
官署名。清末置,属学部。掌师范、中小学校,各以其法定规程,稽督其课业。设郎中一人为主官。司内分设三科:师范教育科,掌优级师范、初级师范、盲哑学堂、女子师范学堂教课规程、设备规则及关于管理员、教员、学生
见“封弥院”。宋代贡院所属机构, 即“封弥院”,见该条。
官名。金朝设于掖庭局、太后两宫,掌仓廪出纳薪炭等事,秩从八品。
官名。即太子右监门副率。
官署名。清末法律馆所属机构。详“修订法律馆”。
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阶官名,改三班借差置,位在进武校尉下、下班祗应上,属无品武阶官。金、元皆置,为武散官三十四阶第三十二阶。金为正九品下。元朝为正八品,敕授。武阶官名。宋政和中
使职名。唐朝修改律令格式之官,先以中书门下官充任,德宗建中元年 (780) 置,二年停,委刑部删定。
官署名。清末责任内阁直属机构。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掌撰拟、改废、解释法律法令,复核各部所拟法律命令案,编纂法规等法制事宜。置院使一人,副使一人,参议四人,参事、佥事、录事若干人。官署名。清宣统
官名。清置,亲王府、郡王府各一人,秩从六品。掌王府膳羞之事。
即“火你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