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
①官名。战国时秦国有里典,为一里之长,简称典。《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 “匿敖童,及占(癃)不审, 典、 老赎耐。 ”②宋朝吏职名。 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前,御药院、内衣物库、新衣库、朝服法物库均设若干人,分掌有关具体事务。徽宗崇宁二年(1103)殿中省六尚局亦各置若干人,钦宗靖康元年(1126)罢。③ 官制用语。即以其他官职掌管某官署事务,称典某官署。北魏时常以内官典外朝官署。
主持、掌管,与知、掌义同。《汉书·云敞传》:“唐林言敞可典郡,擢为鲁郡大尹。”
①官名。战国时秦国有里典,为一里之长,简称典。《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 “匿敖童,及占(癃)不审, 典、 老赎耐。 ”②宋朝吏职名。 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前,御药院、内衣物库、新衣库、朝服法物库均设若干人,分掌有关具体事务。徽宗崇宁二年(1103)殿中省六尚局亦各置若干人,钦宗靖康元年(1126)罢。③ 官制用语。即以其他官职掌管某官署事务,称典某官署。北魏时常以内官典外朝官署。
主持、掌管,与知、掌义同。《汉书·云敞传》:“唐林言敞可典郡,擢为鲁郡大尹。”
周朝考察核计官吏政绩的制度。《周礼·天官 ·太宰》: “八曰官计,以弊邦治。”郑玄注: “官计,谓小宰之六计,所以断群吏之治。”
官名。唐朝以殿中侍御史为之,掌纠察京城百官违失。宋朝亦以殿中侍御史兼任,掌正祭祀朝会武官之班序,纠其违失。官名。唐置,唐代京城以承天门朱雀街为界,分左右巡,以殿中侍御史或监察御史为巡使,掌察其所巡地区
官署名。明清宦官衙门之一。掌造各项军器及御用锤、钳、针、剪之类,故又有小御用监之称。明洪武二十八年 (1395) 置。设正五品大使一人为主官,下设左、右副使各一人佐之。所属有火药局、军器库等。为内官二
官署名。渤海国置,比御史台,有大中正一员,比御史大夫。
①罢免官职。②对官吏的处分制度之一。如清代吏部处分制度。革职之等,在降三级调用之上,是官员最重处分,更甚者则加“永不叙用”。革职有余罪,则交刑部。革职留任者,其等在降三级留用之上,与降一级调用同等。官
官名。清末置,见“阿尔泰办事长官”。
官名。清宣统二年(1910)设,二员。掌承定法律章制,并承办海军大臣、副大臣交参议各项事宜。
官署名。明清户部钱法堂所属之铸币机构。明天启二年(1622)置,位于皇城东北。以督理钱法侍郎为主官。开炉鼓铸。又,各布政司均设宝泉局,置大使,副使各一人。清顺治元年(1644)于户部沿置。设满、汉监督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金中大夫雕工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署名。元成宗大德五年 (1301) 由警巡院分置,后以左、右警巡院副使、判官、典史各一员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