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书长
官名。南朝梁伯、子国置,掌同王国典书令。参见“典书令”。
官名。南朝梁伯、子国置,掌同王国典书令。参见“典书令”。
官名,汉置,为八校尉之一,即越骑校尉。《通典·职官·诸校尉附》:“越人内附以为骑也,后汉改为青巾右校尉,建武十五复旧。”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重要军事机构。掌镇抚西北诸部族,统领突吕不、奥衍、室韦、楮特等部族军及招州兵马。亦称“西北路招讨府”、“西北路招讨司”。置招讨使、副使、都监等职。
官名。金朝内侍阶官。二十五阶之第八阶,秩从五品中。官名。金置,从五品中,为内侍官。见《金史·百官一·内侍》。
任免官吏。《汉书·田蚡传》:“君除吏尽未,吾亦欲除吏。”颜师古注:“凡言除者,除去故官就新官。”官制用语,即任免官吏。《汉书·田蚡传》:“上乃曰:君除吏尽未?吾亦欲除吏。”注:“师古曰:凡言除者,除去
清朝“膳牌”之一种,为高级文武官员呈进给皇帝的衔名牌。木质,绿漆。详“膳牌”。
官名。东汉末置,为杂号将军,统兵出征。三国两晋、南朝沿置,魏、晋、宋皆八品 (一说魏为五品)。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一班,陈改为拟九品,比秩四百石。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官名合称,南朝梁陈皆置。此指八个带“镇”字的将军,即镇东将军、镇西将军、镇南将军、镇北将军、镇前将军、镇后将军、镇左将军、镇右将军。拟官品第二,秩中二千石。见《隋书·百官志上》。梁陈时对镇东、镇南、镇
官署名。金置,属尚书省。设局长,秩从八品,掌都堂之礼及官员参谢之仪;副局长,秩正九品,佐助局长理事;管勾尚书省乐工,从九品,管理尚书省的乐工。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二品。文宗天历二年(1329)由詹事院改名,掌辅翼皇太子之事。下辖家令司、曲幄署、府正司、资武库、延庆司、典医监等机构。官署名。元天历元年(公元1328年)改詹事院为储庆使司。次年
官署名。辽朝置。南面官。统领宣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