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命下大夫
官名。北魏置,为典命中大夫佐官。孝文帝太和十九年 (495),李元凯曾任之,参预制订礼仪。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定为四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为春官府典命司长官,掌内外九族及玉帛衣服的礼制规格,并管理全国僧、道事务。正四命。下设小典命上士为佐官,领典瑞中士,典服中士,司寂上士,司玄中士、治礼中士、司谒中士等。北周初,改为大司礼。
官名。北魏置,为典命中大夫佐官。孝文帝太和十九年 (495),李元凯曾任之,参预制订礼仪。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定为四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为春官府典命司长官,掌内外九族及玉帛衣服的礼制规格,并管理全国僧、道事务。正四命。下设小典命上士为佐官,领典瑞中士,典服中士,司寂上士,司玄中士、治礼中士、司谒中士等。北周初,改为大司礼。
皇子封王,其郡为国。其官有太傅,为王辅佐,导王以善;有内史,掌治国民;有中尉,掌武职;有丞相,统众官。见《汉书·百官公卿表》。
官名。清末度支部清理财政处副长官。宣统元年(1909)设。二人。正四品,以本部左、右参议兼充。掌佐提调总司清理财政事宜,稽核处务。
民国时期文官任用的方式之一。特任官高于简任、荐任与委任。北洋政府规定,由大总统特令任用,如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属之。国民党政府规定, 凡国民政府以特令任命者为特任官,如各部会的长官。
见“十壮将军”。官名。南朝梁代有此将军,为十二班。见《隋书·百官上》。
官名,汉置,属羽林右监,掌送从。见《后汉书·百官志二·光禄勋》,参看“羽林士”条。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漠南马群饲养蕃息之事。以太保为长官。
唐诸道临时特遣使。建中三年(公元782年)讨伐田悦,领兵将领李抱真、马燧以事素有嫌隙,因此诸军逗留观望,久无战功,德宗数遣中使和解之。
官名。辽朝北面官,行军都部署司监治官。临时委任,收兵卸职,仍回本任官。
官名。省称“令”,战国置,县级行政机构长官,掌一县之政令。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在全国确立郡县制度,县万户以上设令,秩千石至六百石,汉承秦制,略有损益,边地县不满万户也称令。令长区别及其本身秩位高低除依户
官名。元置,见“客省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