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官
太平天国官类名。为杂职官的一种,典即典守主管之意,典官种类繁多,依服务的对象分,可别为三类:一类是专为天王、诸王、侯、丞相、检点、指挥服务的,其中在天王府供职的称为朝内典官;一类是办理整个政府事务的,称为天朝典官,其机关称为衙;一类是军中典官,办理各军事务。依工作的性质分,亦可别为三类,一类是专管物品的采办、保管、收发工作的;一类专管物品的生产及其收发工作的;一类是办理文书、医药和其他政务的。
太平天国官类名。为杂职官的一种,典即典守主管之意,典官种类繁多,依服务的对象分,可别为三类:一类是专为天王、诸王、侯、丞相、检点、指挥服务的,其中在天王府供职的称为朝内典官;一类是办理整个政府事务的,称为天朝典官,其机关称为衙;一类是军中典官,办理各军事务。依工作的性质分,亦可别为三类,一类是专管物品的采办、保管、收发工作的;一类专管物品的生产及其收发工作的;一类是办理文书、医药和其他政务的。
① 官名。北魏置,佐沙门统掌管全国佛教事务。北齐昭玄寺设三人,佐大统、统管理全国佛教事务。位在各寺寺主之上。北魏时僧令即自嵩高闲居寺主迁都维那,再迁沙门大统。见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八八《
官名。北魏为大使所统小使。《北齐书·祖鸿勋传》: (北魏孝庄帝)“永安(528—530)初,元罗为东道大使,署封隆之、邢邵、李浑、李象、鸿勋等并为子使。”北齐曾置为官,《隋书·食货志》: 北齐武成帝河
官名。又称“大士”。详“大士”。官名。春秋时卫国设置,《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有“士荣为太士”的记载,杜预注:“太士,治狱官也。”
明朝置,为名僧封号。并有加太常寺卿、礼部尚书及宫保衔者,为一时殊荣,非常制。
宫名。金置,属卫尉司。员额八十人,为皇后常侍官的一种。
官名。明朝设此官,又名提督操江,掌管江防事务。以副佥都御史任之。
官名。五代始置。宋初属东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阶官。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阶官名,废。官名。唐有毡
官名。北宋陪都应天府副长官,从四品,不常设。
官名。清朝光绪四年(1878)设。正二品。六年,驻英大臣兼。十三年,驻俄兼德、奥、荷。二十二年后,不兼德、荷、奥。宣统三年(1911),兼瑞典。辖二等、三等参赞各一人,二等、三等通译官各一人,一等、二
即“拜他拉布勒哈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