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水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王府与东、北、翼三王府属官,分别称为司天水,典东水、典北水、典翼水。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王府与东、北、翼三王府属官,分别称为司天水,典东水、典北水、典翼水。
①官爵名。周朝官制大夫爵中最低一等。《韩非子·外储说左下》: “上大夫二舆二乘,中大夫二舆一乘,下大夫专乘,此明等级也。”春秋时大国下大夫相当于小国下卿之位。《左传》成公三年: “上国之上卿,当大国之
官署名。元朝设于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隶诸色人匠总管府。仁宗延祐三年 (1316) 改为提举司。
使职名。①唐朝派遣吊祭周边少数族政权首领及封疆大吏亡故之使臣,玄宗时始置。②宋、金间祭奠对方亡故皇帝或皇太后之使臣。官名。见“祭奠国信使”。
官名。南北朝置,为幢的主将,所领人与数与队主相近,主要用于仪卫,在必要时也参加作战。多以他职兼领。北齐时与军主、别将、统军、都将合列为“备身五职”,备宿卫; 将作寺亦置,负责营造。北齐从九品,北周正三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置,为从七品医官阶官。医官名,也是医官官阶名,宋设此医官,供内侍。见《宋史·职官九·医官》。
官名。唐朝十六卫将军之一,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右屯卫将军置,二人,从三品,佐右威卫大将军掌宫禁宿卫,督其属。辽朝亦置,为加官。
官署名。元朝始设,为行中书省所属机构。掌勘核刑名案件。设理问二人,副理问二人,知事一人,提控案牍一人。明、清沿置,为布政使司所属机构。明设理问一人,副理问一人,提控案牍一人。清于直隶、江西、江苏、浙江
官署名。清置,为军机处前身,掌军政机要。见《清史稿·职官一·军机处》。参看“军机处”条。
见“发运使”。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元年(976),改宣议郎置,为从七品下文散官。神宗元丰三年(1080)废。官名。宋代文散官从七品授宣奉郎。见《宋史·职官九·文散官》。